广西区气象局提升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为Ⅲ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15.06.2016  20:06

  6月10日晚上开始,我区中北部大部地区出现了强降雨天气过程,百色、河池、来宾、柳州、贺州、桂林等市部分地区出现持续性暴雨。预计今天晚上到16日,我区暴雨强度加强,范围扩大。广西气象台于今天中午11时更新暴雨蓝色预警为暴雨黄色预警。根据上述情况,自治区气象局研究决定:

  一、自治区气象局于6月14日17时起提升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为Ⅲ级应急响应。自治区气象局应急办、办公室、应急与减灾处、观测与网络处、科技与预报处,区气象台、气候中心、信息中心、减灾所、气象装备中心、气象服务中心立即进入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状态;相关市气象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时启动或升级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在应急响应期间每天14时前须向区局报告工作情况。

  特此命令!

  命令人:覃武

2016年6月14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