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意见

21.11.2014  17:06
  经第35次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构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纪检监察机构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不再参与国土资源管理具体项目的监督,重点对各单位和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职的依法依规和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意见》旨在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落实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意见》,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意见》提出,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和部系统内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紧紧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明确职责,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意见》要求,要把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就此《意见》提出了九个“决不允许”。就如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意见》提出,对违反“四风”问题的要指名道姓通报,使作风建设真正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意见》强调,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围绕行政审批、评审评估、项目资金管理、招投标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和评审评估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六不准”》,对违反者要依纪作出严肃处理。
  《意见》指出,今后,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和部系统内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不再参与行政审批、评审评估、项目资金管理、招投标等国土资源管理具体项目的监督。对一般性的议事协调机构,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和部系统内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原则上不再参与,改变过去参与具体业务决策过程监督的做法,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重点对各单位和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职的依法依规和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进一步提高监督的效果。
  一是建立行政审批、评审评估倒查机制。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和部系统内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有计划地开展集中倒查或随时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在行政审批、评审评估、项目资金管理、招投标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问题。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审计部门转办、检察机关建议整改的项目以及媒体和群众有反映的项目,开展重点核查。通过倒查发现突出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是落实“一案双查”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对主责部门监管缺位、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问责。一个单位发生了系统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分管领导没有发现要追究,发现了不批评不教育要从严追究。对纪检监察部门匿情不报、压案不查、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在查办当事人的同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是做好巡视工作。按照部党组的部署,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对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四是统筹做好日常监督。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权力运行,加大对重要事项、重要节点、重点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廉政考核等工作纳入干部日常管理,推动廉政监督与党员教育管理、人事管理相结合。加强领导干部廉政信息管理,及时开展对照核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问题。
  五要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