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民政部纪检组:每年开展2次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检查

06.04.2016  11:33

  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以来,驻民政部纪检组迅速完成与全国老龄办、中国残联2家新增综合监督单位的联系对接,扎实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建立完善主体责任档案、与党组书记正式沟通、“四风”问题专项检查等系列工作。针对如何驻在一家、监督好三家,如何吃透情况、实施精准监督等实际问题,近期驻民政部纪检组从实干“破题”到制度“开局”,将实践探索成果固化为工作机制,出台了《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工作联系规定》,明确派驻纪检组和综合监督单位20条具体联系事项,搭建综合监督总体制度框架。

  明确定位,解决“派驻纪检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关系”的问题。《规定》首先强调了派驻纪检组由中央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中央纪委负责,与综合监督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明确派驻纪检组的监督重点、职责权限,以及综合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进一步对派驻纪检组履责范围、方式和程序作出规定。针对日常联系工作具体由谁承担、如何形成合力的问题,《规定》明确综合监督单位直属机关纪委负责与派驻纪检组的日常联系工作;派驻纪检组在纪律审查中可协调综合监督单位直属机关纪委,抽调工作力量形成合力。

  明确路径,解决“派驻纪检组怎么监督”的问题。《规定》将驻民政部纪检组近年对驻在部门监督和全覆盖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提炼为10余项具体监督机制。为及时掌握综合监督单位重要情况,做到“常在”与“非常在”一个样,建立派驻纪检组参加列席会议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定期办公调研、个人报告事项核查等制度,并规定具体内容和方式。为实施有效监督,明确派驻纪检组组长与党组书记每季度例行沟通,遇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直接沟通;对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重大问题,派驻纪检组正式向党组发函提出监督建议并要求书面回复落实情况等。为督促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派驻纪检组每年对落实主体责任等情况开展2次专项检查;建立通报问责机制,对派驻纪检组年度监督要点、专项工作安排,综合监督单位重要案件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要问题进行通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提出问责建议。

  明确责任,解决“综合监督单位做什么”的问题。《规定》对综合监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提出10项“规定动作”。对综合监督单位党组,要求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档案,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党组和党组成员适时约谈提醒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开展重点抽查;每年对本单位重要领域和关键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年初、年中、年末报送要点分工、工作总结、档案目录、述职述廉报告等,及时报送相关会议纪要、制度文件、审计报告及整改情况等。对综合监督单位直属机关纪委,要求建立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台账,及时移交司局级及以上干部问题线索,按季度整理报送处级干部问题线索清单,按月报送纪律审查情况,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