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终身教授不再“终身” 年满70岁就得“下课”

20.11.2015  01:49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史小辉  通讯员  韦力)17日,记者从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近日,广西出台新的《终身教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删除了终身教授“没有聘期限制”的提法,规定终身教授只在聘期内享受相应的补助待遇,达到退休年龄后,应办理退休手续。也就是说,终身教授取消聘期“终身制”。

  据了解,在广西原先试行的终身教授管理办法中,终身教授一经聘任,除违法违纪和丧失工作能力外不退休,这样的“终身制”在实际操作中逐渐暴露出一些弊端。新修订的《办法》纠正了终身教授“终身制”的认识误区,取消广西终身教授聘期终身制,执行退休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广西终身教授的管理。

  按照两院院士退休年龄的规定,将原“终身教授丧失工作能力的,一般应为其办理退休手续”修改为:“终身教授年满70周岁退休。个别确因自治区重大项目特殊需要,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最多延长至75周岁。终身教授延长退休由自治区重大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名单,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同时对原有内容重叠的部分进行合并表述,指出“终身教授因身体健康不能坚持工作的,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目前,广西共聘任有16名自治区级终身教授。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