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接电话、在职经商 柳州查处十类违反师德行为

23.03.2016  08:38

柳州市教育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月活动

查处十类违反师德行为

广西新闻网 -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毛秋雁)挖苦学生、上课接电话、在职经商……如果老师存在着这样的行为,家长和学生就可以向教育局进行举报。昨日,记者从柳州市教育局了解到,从3月21日到4月2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反师德行为专项整治月活动。

记者了解到,违反师德的行为主要包括:(1)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言论,传谣、造谣,利用网络发表不负责任言论、搞人身攻击的行为;(2)接受家长的宴请或索要财物、向学生推销资料或学习用品、乱收费、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补课收费,以及动员学生到自己或亲属、退休教师或其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3)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谩骂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5)上课时间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等行为;(6)不接受学校正常工作安排,消极怠工,甚至擅自脱岗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7)上班时间酗酒、在职经商、行为不检点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纪的行为;(8)不服从工作调配和管理,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破坏团结,或在校内外制造事端、打架斗殴等行为;(9)与学生或学生家长有不正当关系等不道德行为;(10)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如果教师存在违规行为,家长和学生可打电话到柳州市教育局专项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772-2805657;或发邮箱:[email protected]

 

【 编辑:利雪娟  作者:毛秋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