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让清洁条例深入人心

03.06.2016  18:29

  6月1日上午,南宁经开区在吴圩镇开展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统一宣传日活动。

  为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巩固提升“清洁乡村”活动成效,扎实推进“生态乡村”活动建设,南宁经开区广泛动员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加强《条例》学习落实。当天,工作人员在现场设置宣传点,发放《条例》宣传品资料,同时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解答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辖区镇、街道还组织干部职工、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宣讲《条例》内容要求、重要目的和意义等。

  下一步,南宁经开区将把《条例》内容要求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和贯彻实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乡村清洁设施建设。6月底前对损坏乡村清洁设施、违反乡村清洁规范的行为,以教育引导为主;7月1日后,严格按照《条例》法律责任条款进行处罚。此外,还将对辖区村屯环境卫生明查暗访,对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督查,促进环境卫生整改和乡村基础设施使用管理,推动《条例》全面贯彻落实。  (蒋康  王媛)

编辑:陈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