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宗委:抓好“四个结合”,不断谱写首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28.02.2017  14:02
  南宁市民宗委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2013年9月,南宁市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13个试点之一后,把之提升到实现壮乡首府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高度来看待,主动作为,敢做善成,举全委之力,采取更有力措施,以“四个结合”为抓手不断创新方式和载体,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9月5日,被国家民委正式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

  抓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工作重点在基层,根本在于争取民心,凝聚力量。南宁市民宗委结合市情,因地制宜,将全国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规定动作”和南宁市的“自选动作”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在抓好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六进”的同时,还创新开展了“进家庭”、“进商业街区”这两个“自选动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八进”活动载体,并立足发挥好“主阵地、主渠道”作用,使之成为南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亮点工作。

  抓示范点建设与开展评优争先相结合。在创建工作中,着重打造示范点建设与开展评优争先相结合,通过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此作为推进创建活动的有效手段。先后在市、县(区)、乡(镇)、社区、学校、企业等打造50多个示范点,以点带面。同时,把评先争优树典型作为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一方面,通过开展“五比五争”评先争优活动,在全市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增强创建工作的感召力、亲和力和影响力。先后考核命名市、县、乡三级民族团结“五比五争”活动模范集体3150个、模范个人3670名、模范家庭2830个;另一方面,发挥典型的引领辐射作用,仅2016年,全市就有横县、南宁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古寨瑶族乡等5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成为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标杆。

  抓宣传与开展主题活动相结合。在宣传活动中,以一年一度的“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为平台,将民族团结宣传扩展为贯穿全年、覆盖全面的常态化活动。注重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针对不同受众的特点,适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抓住喜闻乐见的核心,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设立南宁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公众微信号,拍摄《家缘》微电影,编印《民族知识手册》、《民族知识画册》等书刊20多种近5万多册,分发到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区、学校、宾馆酒店等。此外,通过各级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效。南宁电视台制作了宣传片每周定时播放三次以上,南宁电台、南宁日报还专门开设民族团结专题、专栏。仅2016年南宁市民族工作被中央和自治区新闻媒体报道500多篇次。同时。广泛动员全市各族群众通过各种主题活动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后通过开展南宁市小学生“民族团结?中国梦?壮乡情”书法绘画作品大赛、民族政策法制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示范市宣传标语征集、民族团结进步摄影比赛、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演讲比赛、“三月三”节庆活动以及系列文艺活动等吸引群众参与的方式,在学校、社区、机关、企业等几十个基层单位打造实体化的宣传载体,让更多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使活动更具生命力,实现以“精准滴灌”方式培养各民族间的深厚感情、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真正营造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

  抓载体与抓民生改善相结合。始终立足“加快发展是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着力于改善少数民族群众民生,通过建立各种有效载体,全方位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充分利用好“13456”立体服务平台载体,全方位服务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利用里当瑶族乡成立20周年大庆活动,争取并整合各部门资金9000多万元帮助瑶族乡群众改善民生。开展民族乡基础设施完善工程,从市财政安排2个多亿改善三个民族乡基础设施和发展民生项目。开展解决20户以下民族村“三难”问题行动,投入5000多万元解决20户以下近50个民族村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的问题。还有通过用好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并把之作为促进民族聚居区经济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连续多年获得中央财政贴息超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