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食药监局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26.07.2017  01:40

      从7月下旬开始,鹿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利用2个多月的时间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该整治行动将采取“自查+督查”的方式进行。对药店,着重检查其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药品存储环境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是否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否超范围经营等项目。对诊所,着重检查与群众切身用药安全的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环境以及擅自配置制剂或销售其他医疗机构配置的制剂。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对于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对符合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形的,及时报原发证机关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事诊所依法严肃查处并通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如果广大群众发现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通讯员:谭必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