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刊载杨和荣局长署名文章:《始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27.12.2016  18:43
 

(编者按: 12 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33周年纪念日。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确保统计事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为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和荣亲自撰写纪念文章《始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充分肯定了全区统计法治工作取得的成绩,以及新常态下如何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项工作 。此文刊登在12月21日《广西日报》第5版 学习实践”栏目 ,请全区统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文如下:

 

始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和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作出了部署,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号角。广西统计系统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战略部署,始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确保统计事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为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全区统计法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统计法》颁布施行33年来,全区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工作者始终高举求真务实的旗帜,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为准绳,认真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忠实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统计法治建设成效明显。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重视和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近年来,自治区政府先后印发一系列贯彻落实统计法和加强统计工作的文件。2010年5月,印发《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2014年11月、12月分别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实施方案》;2015年5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多年来,全区统计系统认真按照国家“一五”至“六五”普法规划要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的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氛围,统计法制意识、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统计实践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统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依法统计、科学统计深入人心,企业统计从业人员按照统计制度规定依法按时、独立报送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统计知名度、统计公信力和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认真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工作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工作意见》,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统计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审理工作规则》《行政复议建议制度》等,防范和惩治统计违法行为机制基本形成。同时,还依法查处了一批统计违法案件,对统计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了严肃的政纪处分,有效震慑了统计违法行为。

依法治统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法治国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国家的鲜明特征。而依法治统,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统计部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就统计法制建设、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对统计部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法统计的基本方向和重点任务,是新形势下依法治统的行动纲领。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得到坚决贯彻执行,是统计系统责无旁贷的光荣使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计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政府宏观管理与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就是实现统计本质与职能作用的重要保障和重要支撑。建设法治国家要求统计事业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用法治精神凝聚统计力量、谋划统计全局、夯实统计根基、推进统计改革、促进统计创新,抓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新形势新常态下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和核心任务。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加快建设现代统计体系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区经济进入新常态、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期,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多更新更高的要求。一方面经济进入新常态,改革发展进入攻坚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前所未有;另一方面,信息化时代的互联网大数据运用、市场主体多元化需求与数据生产多元化加速,都对统计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要求我们“科学统计、规范统计、创新统计”,这是机遇更是挑战。客观上要求我们加快构建以领域完整、指标健全、标准统一的统计调查体系为基础,以科学规范、机制完善的统计调查过程和行为准则为依托,以法规健全、执法严格的统计法治为保障,以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应用为支撑,全面及时、真实准确、运转高效的现代统计体系。唯有健全统计法律制度,才能为现代统计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唯有严格统计法治实施和监督,才能为统计职能作用发挥奠定坚实的基础;唯有强化统计普法宣传,才能为现代统计体系建设注入科学性和民主性。

切实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党中央确立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着力营造“三大生态”奋力实现“两个建成”的宏伟目标。在全面深化改革及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统计法治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统计法治工作的期待越来越大,统计法治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全区各级统计部门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积极适应新常态、新要求,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必须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站在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站在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统计建设职责,结合“两学一做”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始终把统计法治工作作为一项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始终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于统计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进一步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广大统计工作者的重要遵循,全区统计系统要把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通过举办法治培训示范班、法治讲座,开设“统计大讲堂”,认真学习《统计法》,突出抓好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和企业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特别要将《统计法》规定的“十三个不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做法律上的明白人。要创新普法方式,通过互联网、新媒体、电视、报刊、板报墙报等宣传《统计法》,解读统计法规和统计知识,让社会公众充分认识了解统计、重视支持统计、严格依法统计、科学应用统计,让统计法律法规真正深入人心,不断提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力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要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全国性普查等抓好重要节点的统计法治宣传。要重点加大对《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普法宣传,大力营造依法普查氛围,确保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顺利推进。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做好普法规划,加强普法工作的领导,完善机制,加强保障,拓展普法宣传渠道,强化普法宣传针对性,确保普法宣传效果。

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 一要严格依法设立调查项目。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设立调查项目,重点处理好统计调查需求与可行性的关系,确保调查项目既满足需要、切合实际,又能符合法定要求。二要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按照制度规定的内容、范围、程序、方法、操作规程开展调查。部门、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或备案,经批准的调查项目及其调查制度不得随意增加或者变更调查内容、指标、频率和组织方式等,并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制度认真布置培训、确保调查质量效率。三要严格依法公布、使用统计资料。坚决执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政府统计调查取得的资料,除依法保密外,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发布统计数据,不断改进发布方式,提高发布时效,认真做好数据解读诠释。

进一步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坚决遏制数字上腐败,这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中之重。在统计上搞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这是严重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职业操守的行为,极大损害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动摇统计事业的根基;这是背离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更是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重违背。失真失实的统计数据还会误导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给党、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统计上弄虚作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要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使统计法律法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形成震慑。全区统计工作者和社会各界要坚决守住统计法律底线,树立统计法律权威,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

 

原文链接: http://gxrb.gxnews.com.cn/html/2016-12/21/content_134547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