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与各市签订统计行政执法责任书

18.01.2017  02:35

2017年1月11日,全区统计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和荣代表自治区统计局与各市统计局签订了《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行政执法责任书》。南宁市统计局局长代表14个设区市统计局宣读了《责任书》内容。

责任书》的主要目标任务包括:

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组织领导并实施本单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健全完善组织考核奖惩、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度。二是加强统计法治队伍特别是统计执法骨干队伍建设。三是加强经费保障。

切实落实“两个责任”。 要求各市统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把严惩“数字上的腐败”作为统计系统的重点任务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切实担负起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要求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制定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计划;重点抓好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切实加强对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 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实行零容忍,及时核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

建立健全统计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认真组织开展统计行政执法专项督查,推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曝光制度;建立和推行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约谈机制;创新执法检查方式,规范执法办案程序;认真开展统计违法案件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

责任书》还对努力完成其他工作任务、加强责任考核等方面进行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