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圆满完成两期全区统计法治示范班教育培训

23.08.2016  17:3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统计局系统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各级统计局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切实承担起依法治统职责,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统计工作突出问题的能力,按照全国统计法治培训示范班会议要求,自治区统计局于2016年7月至8月在南宁和桂林举办两期统计法治培训示范班,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振杰主持开班仪式,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巡视员黄卫东出席开班仪式并作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动员讲话。

黄卫东在全面总结近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成绩的基础上,深刻分析了当前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他指出:要深刻认识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和历史顽固性,深刻认识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任务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深刻认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对于党和国家科学决策的重要性,要求各级统计局党组和领导干部,加强党的领导,履行好政治责任,强化法定职责,履行好行政责任,勇于担当,恪尽职守,把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系统重大政治任务。

黄卫东强调,坚持依法治统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体现,是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的根本要求,是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举措,各级统计局党组及领导要切实履行依法治统主体责任,加强对依法治统的组织领导,加强统计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坚持依法统计规范统计,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查处统计弄虚作假等违法案件,建立完善依法治统长效机制,努力开创依法治统新局面。

培训班上,李振杰传达学习了全国统计法治培训示范班情况和高建华党组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作《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从统计法律制度构成、统计法核心要义、地方各级政府的统计职责和职权、统计调查对象权利义务、统计法的13条“铁律”、加强依法治统等方面进行重点宣讲。

培训示范班还举办了统计行政执法知识及法律文书制作、发挥整体效能,提高办案质量等专题讲座,组织了训前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摸底测试和结业考试。共有来自全区14个设区市统计局局长、分管统计法治工作的局领导、法规科长,区县统计局局长,局机关各专业处室1名处级干部、执法骨干代表等210人参加了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