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统计局建立统计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17.06.2016  23:26

为进一步创新统计管理方式,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减轻统计监管对象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国家统计局《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贵港市统计局于近日制定了《贵港市统计局执法检查推广随机抽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统计执法检查采用随机抽样工作方式建立制度。

实施办法》从建立执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立双随机的工作模式(从企业名录库和执法人才库分别随机抽取)、明确随机抽查的频次和比例、认真对待抽查结果运用和强化监督信息的共享与公开等五个方面进一步细化落实统计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推广,全面、精细、完整地规范了在统计执法检查中推广随机抽查的各项要求。

实施办法》的出台,将保证全市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双随机工作具有现实可操作性,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检查的监管效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为建设现代化统计体系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性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