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 让混日子的混不下去

15.02.2016  10:04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国务院工作规则明确规定,政府部门要推行绩效管理制度。2015年,自治区地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绩效管理的统一部署,把深化绩效管理作为解决“不严不实”问题的重要措施,以“制度+机制+科技”全面推进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双轮驱动、双向融合”,充分发挥了绩效管理“指挥棒”和“紧箍咒”作用,确保了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措施的精准落地。

一、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双轮驱动”落地生根

自治区地税局以“制度+机制+科技”为撬动支点,全力以赴推进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双轮驱动、双轮融合。

(一)制度驱动融合

自治区地税局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思路,从严从实抓牢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驱动、融合的制度性安排。

一是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把组织绩效分为局内单位、直属机构、市地税局(以下简称部门)三类,按照下管一级原则,从自治区、市地税局逐级延伸覆盖到县级地税局、税务所,逐步形成覆盖自治区局、市局、县局、分局(税务所)四级单位和全部1万多名干部职工的绩效管理工作格局,按照“谁的指标谁领、谁的工作谁抓、谁的责任谁担”的原则,把全部指标都逐一分解到部门、到岗位、到人头、到节点,实现全员覆盖、没有例外、不搞特殊、不留盲区、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是实行分档奖励制度。贯彻“无差异等于无管理”理念,敢于动真碰硬,分档评定处室、市局绩效档次,绩效奖励系数、评先评优和职级晋升名额与绩效档次挂钩。

三是推行关联考评制度。部门绩效关联单位绩效,个人绩效关联部门绩效,个人工作任务关联个性指标(岗位指标)和共性指标(作风纪律、评价评议和加分),把个人与部门、部门与单位打造成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四是出台结果运用办法。把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培训疗养、绩效奖励挂钩,深化激励制度安排。

(二)机制驱动融合

一是建立工作例会机制。把绩效管理作为抓落实、激活力、促发展有效工具,“逢会必讲绩效、部署工作必提绩效、听取汇报必问绩效”。局党组在年初、年中和年终等关键时间节点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处室和绩效办汇报绩效进度,研究部署绩效工作,确保了决策部署落地。

二是实施项目管理机制。采取项目管理方式,把税务总局指标、自治区指标、自治区地税局指标逐级分解到部门、到基层、到岗位、到个人,层层传导压力和动力,自上而下、全员覆盖。

三是建立绩效专员机制。除绩效办统筹协调外,自治区、市、县地税局三级均建立了部门绩效专员队伍,组建绩效QQ群,上下联动,即时沟通。

四是实行正向激励机制。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系统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办法(试行)》,明确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参考依据,对获得年度绩效管理先进单位的,在考评年度次年优先评选或推荐为各类先进单位(集体);未评为绩效管理先进单位的,在考评年度次年不得被评选或者推荐为各类先进单位(集体)。同时,对获得上级加分以及未被扣分的部门和个人,逐项指标给予相应加分,打消干部职工做多错多顾虑,让干好干坏泾渭分明;而被上级扣分的部门和个人,逐项指标给予相应扣分。

五是实行督办核验机制。除通过绩效管理系统实时公布绩效考评得分情况外,还结合督查督办、察访核验,有效解决末端梗阻、弄虚作假问题。

(三)科技驱动融合

2015年3月份以来,自治区地税局紧锣密鼓地研发、试用、培训、上线推广《广西地税绩效管理系统》2.0版,系统功能从组织绩效拓展到个人绩效,并从2015年8月份全面覆盖到自治区、市、县地税局。

一是全程实时监控。单位领导和绩效专员可以通过绩效系统全程实时监控指标填报、审核、预警、申诉及汇总情况。特别是工作完成监控模块,有效促进了临时重大工作快速落地;预警管理模块实时发布待办、预警、超期信息,“红绿灯”提醒、工作流推送、流程图追踪等使全程痕迹直观、可视;实时汇总得分,使绩效考评成绩动态可比,一改以往的考评大都是“年初订指标,年底发奖状”的形势,形成了“指标-过程-结果-反馈-改进”的完整过程控制链条。比如2015年9月1日起,广西率先正式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广西地税局及时将“三证合一”纳入绩效指标,明确“三证合一”时间节点、业务优化、软件升级、后续管理等绩效指标,推动了“三证合一”顺利开展。

二是分级分类管理。在组织架构上,自治区、市、县地税局实行分级授权、逐级考评,逐项任务、逐项指标覆盖到个人;在人员管理上,单位(部门)正职、副职、非领导职务、一般干部、工勤人员实行分类考评、分类排序,为结果运用提供了参考依据。

三是开放式管理。自治区、市、县地税局可根据自身实际设置和调整机构人员、考评指标、考评流程等,自主设定评议评价内容及对象范围,预留自动取数端口,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和适应性。

二、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双向融合”开花结果

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双轮驱动、双向融合”,聚焦中心,各级地税机关一把手亲自上阵,在抓总结、抓改进、抓升级上下功夫,向管理要效益,促进了个人与组织价值取向有机融合、良性互动。

(一)提振了精气神

绩效管理“指挥棒”有效调动了千军万马,有效激发了干事热情和创新活力,发挥着催人奋进的强大力量。

一是统一规范绩效奖励,适当拉开差距。2015年3月,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市、县地税局按照属地原则纳入地方绩效考评,个人绩效奖励由同级财政解决,激发了各级地税局主动作为、争创一流的积极性;部门“正职、副职、非领导、干部和工勤人员”实行分类分档考评,绩效奖励拉开差距,打破“大锅饭”,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是与评先评优挂钩。对获得年度绩效管理先进单位的,该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20%,并增加1名领导班子成员优秀等次名额。

三是与干部培养使用挂钩。工作人员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确定为“一、二”等次的,次年优先安排参加素质提高班培训,优先安排参加上级机关工会组织的疗养。

(二)释放了正能量

绩效管理不仅是“紧箍咒”,而且是改革创新和抓落实的“加速器”,能够充分调动各种要素资源聚焦税收中心工作,释放出巨大正能量,有效提高了干部执行力。

一是挖潜力促收入。把组织收入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到征管人员。2015年全区地税系统共组织收入1013.4亿元,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同比增收50.2亿元,增长5.2%,比2010年翻了一番,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其中组织财政收入968.8亿元,增长6%(同口径对比),占全区财政收入的比重为41.5%,收入总量连续位居财税三部门首位;随征代征收入44.6亿元,同比增长9.7%;收入总量全国排名第22位,同比前移1位,超越了山西省。

二是稳增长惠民生。全年共为纳税人减免税款53.37亿元,充分释放了政策红利;出台了100条支持广西深入实施“双核驱动”战略、推动“三区统筹”协调发展税收政策服务措施,特别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落实成效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批示肯定,“以购代建”模式筹集政策性移民安置用房建议获得自治区陈武主席等三位领导批示表扬;“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取得实质性突破,得到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报道并获国务院主要领导批示表扬。

三是抓示范促法治。大力加强法治地税建设,建立地税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连续5年依法行政考核被评为优秀等级,连续3次被评为自治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四是优服务提效率。比全国提前1个月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批示肯定;促进《税收征管规范》与《纳税服务规范》无缝对接,全力推进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实现9月8日单轨上线平稳运行;自治区地税局官方微信被国家网信办评为“政务微信优秀公众账号”;把纳税人意见纳入绩效整改,提升了服务对象满意度,在国家税务总局满意度调查中,广西地税排名较2014年前移6位。

(三)树立了好形象

舞动绩效指挥棒,千军万马向前闯。广西地税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说实话、打重拳、出实招,发出服务发展的“强音”,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肯定。2015年,广西地税工作3次获国务院领导批示、21次获自治区领导批示,21个集体、13名个人获国家级、自治区级荣誉称号。广西地税局率先在全国税务系统完成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级并行工作,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领导肯定。2015年绩效考评在31个省、自治区、市中排名第9位,是西部地区唯一进入前10的省区,连续两年获全国税务系统绩效考评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