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税务局2015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01.06.2016  09:37

对2015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自治区地税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分析,采取切实措施,特制订整改方案如下:

一、整改的总体要求

抓好对2015年度绩效考评民意、意见的整改工作,必须把整改工作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税收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推进税收现代化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学习读书年”、“素质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持续深入抓好依法行政、征管改革、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努力实现地税站位、收入质量、征管质效、服务水平、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地税事业现代化建设,为广西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实施“双核驱动”战略和构建“三区统筹”格局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整改的主要措施

自治区地税局局长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局领导分工负责,局内责任单位具体落实,整改工作方案做到“5个有”:即有明确的工作任务、有推进工作的路线图、有完成任务的时间表、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有可以核验的成果形式,确保整改成效。

(一)纳税服务方面

1.关于提高纳税服务效率问题

(1)意见和建议:工作效率比较慢,买发票、办理业务的时候排队人多,时间久。

(2)整改措施: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后,地税局主要业务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税种的申报,取消了发票管理相关业务,由于前台直接业务的减少,以前曾经出现的排除人多的情况将得到缓解。针对暂时为国税代征纳税人转让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税款的工作,已按照实际需求安排对应窗口承接业务,并且派驻工作人员进驻国税,方便纳税人办税。为了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办税,自治区地税局已实现大部分业务网上办理,开始着手开展“同城通办”、“全省通办”工作,并将有望在2016年底实现网上预约办税服务,争取让纳税人能根据办税厅拥挤情况以及自身情况,选择最优办税点进行办理涉税业务。

(3)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4)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李早春副局长;责任单位为纳税服务处(行政审批处)。

2.关于提高业务水平问题

(1)意见和建议:希望提高办税服务厅人员业务水平。

(2)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升级政策发布系统,拓展系统功能,将纳税服务规范的内容嵌入该系统,让大厅人员直接通过工作电脑学习、使用及查询涉税事项的各项内容;二是通过办税服务交流平台,使办税服务厅人员、纳税服务兼职教师、各业务部门业务骨干及12366政策咨询人员联系在一起,交流学习,为办税服务厅人员及时解决疑难问题;三是采取由自治区地税局统一师资、各地自行组织的形式,定期组织办税服务厅人员进行业务更新学习。

(3)整改时限:  2016年12月31日前。

(4)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李早春副局长;责任单位为纳税服务处(行政审批处)。

3.关于纳税服务质量问题

(1)意见和建议: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够耐心。 

(2)整改措施:一是保持投诉渠道畅通。如纳税人遇到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存在行为举止不符合文明服务规范要求的,可以根据《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向本级税务机关或上级税务机关提交投诉申请;二是推进科学化管理,提升税源管理质量,以制度化管理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从根本上提高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落实《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从办税服务厅的运行管理、资源配置、办税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规范;四是推行纳税服务规范,自治区地税局及时将最新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3版本)转发各地,将办税服务厅服务制度检查工作作为今年督查重点,督促各级办税服务厅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预约服务制度、延时服务制度、24小时自助办税制度。

(3)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4)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李早春副局长;责任单位为纳税服务处(行政审批处)。

4.关于12366纳税服务热线问题

(1)意见和建议:12366服务热线政策解释不够清楚,回答模棱两可,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业务培训,给予纳税人明确的答复。

(2)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对热点知识、新知识、新口径及时培训落实到位,通过模拟操作的演练,以及业务考试中加入系统操作练习等方式来提升业务操作系统的熟练程度。严格实施每日晨会、每周服务点评会、每月业务测评、每季综合考评的培训机制,邀请相关业务专家实施专项培训,提升话务员专项业务和问题的处理能力。二是加强话务质量检测和考核力度,对话务答复准确率建立“按日质检,每日通报、月度分析、年度总结”的话务分析通报制度,对热线质效开展全面严格考核。三是进一步规范咨询口径、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力求实现咨询服务流程化、操作规范化、模版标准化,能够及时、迅速解决来电人的问题,统一政策解释口径,保障答复质量。四是全面建成“广西地税12366知识库”,为提高业务咨询答复质量提供强大后台支持。为统一解答涉税问题的口径,提高热线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率,12366话务座席人员全面使用“广西地税12366知识库”,  同时,随着知识库更新维护、审核机制进一步成熟完善,将知识库逐步向内网及门户网站移植,开放给广大税务人员和社会各界使用,实现税收政策宣传贯彻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五是扩大国地税合作范围,共同提高话务服务质效。实现热线人工话务互转,纳税人拨打国地税任何一方咨询电话均可获取国地税无缝衔接的共同咨询服务。加强与国税12366热线的业务交流合作力度,力求对同一涉税经济问题形成统一的答复口径。六是建立并落实疑难问题上报机制,对遇到的疑难问题通过《广西地税12366电子业务事项处理单》或《12366热线疑难问题提交单》在规定期限内报送相应主管业务部门,并请业务部门按时限进行反馈,以便及时对纳税人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准确答复。12366热线接收涉税疑难问题答复意见后,及时反馈纳税人。对普遍适用的疑难问题答复意见,12366热线及时维护录入本级12366知识库,并定期对内容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以此保证对同类疑难问题进行有效、统一和准确的答复。

(3)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4)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李早春副局长;责任单位为纳税服务处(行政审批处)。

(二)服务基层方面

1.关于政策宣传问题

(1)意见和建议:有些优惠政策没有及时通知本人;建议加大互联网+税务工作力度,增加网上预约,方便纳税人办税,节约时间,减轻基层负担。

(2)整改措施:一是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宣传工作,除了通过广西地税网站、微信推送政策之外,还通过全区所有办税服务厅的政策发布系统同步推送最新政策、热点难点、视频,并可通过二维码扫描、下载、打印等多种方式获取信息。因此,纳税人只要通过关注广西地税网站、微信,或就近到达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均可第一时间了解政策。二是已将预填单系统、微信办税、APP办税等列入2016年的“互联网+”项目,力争年底实现网上预填单、预约办税,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税,同时,将各系统与“金三”系统对接,减轻前台人员录入的负担。

(3)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4)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李早春副局长;责任单位为纳税服务处(行政审批处)。

2.关于减少基层工作负担问题

(1)意见和建议:希望领导到基层开展调研工作,不要安排基层工作太多。

(2)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局领导挂钩联系点工作制度,每季度由局领导带队到挂钩联系点调研,调研过程中应深入到县(区)地税局,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切实解决基层单位和干部职工实际困难。二是安排工作时增强工作的统筹性,避免各处室所布置的工作出现重复交叉,要求基层上报的信息、数据、总结留给基层充分的准备时间,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3)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4)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李伟副局长;责任单位为办公室。

3.关于基层工作人员培训的问题

(1)意见和建议:建议经常性定期分批对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各项岗位培训。

(2)整改措施:一是继续举办面向基层税务人员的税收业务培训班,提高税收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二是为各市地税局、广西地税12366人员、稽查部门、重点税源管理部门以及公务员初任人员培训等提供师资,加强系统内部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地税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强“营改增”后地税“双代”业务的培训和政策咨询,做好政策的梳理、宣传和讲解工作,提高基层税务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四是积极争取各种机会,鼓励支持基层税收业务人员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地税局举办的有关“营改增”政策、法规等培训;五是鼓励税务人员参加学历教育、积极参加公务员年度学习和普法考试等,进一步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3)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

(4)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赵汉臣副局长;责任单位为:基层工作处。

4.关于交流干部问题

(1)意见和建议:关于减少干部市级横向交流,关心理解交流干部,研究解决交流任职的相关待遇和困难的问题。

(2)整改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自治区地税局人事部门按照区局党组的决议和法定的程序,对新提拔需要异地交流任职或按规定必须交流任职的干部,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和安排交流任职。并坚持交流与培养使用相结合,采取有利于干部健康成长的措施,鼓励干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复杂环境和基层经受锻炼,建功立业,同时,注重对交流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的跟踪了解,并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自治区地税局人事部门将采取措施,更加注重关心爱护干部,帮助交流干部解决困难和问题,妥善安排交流干部工作、生活,解除其后顾之忧,充分发挥交流干部的作用。

(3)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

(4)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李伟副局长;责任单位为人事处。

(三)系统建设方面

1.关于打印完税凭证问题

(1)意见和建议:纳税人通过网上缴税后没有完税凭证,只有电子扣款单,希望银行能把完税凭证转到单位财务,或者提供自助服务能自己打印。

(2)整改措施:纳税人通过网上缴税成功后可以使用银行的电子扣款单入账,如需打印完税凭证,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的自助办税终端机打印。按照国地税合作的要求,2016年将按照国地税办税服务厅互设自助办税终端、县级以上地税局至少设置一台24小时自助办税终端的要求,增加自助办税终端机的数量,方便纳税人使用。

(3)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4)责任部门:分管领导为李早春副局长;责任单位为纳税服务处(行政审批处)、信息中心。 

2.关于系统打印功能问题

(1)意见和建议:希望不断升级完善打印功能。

(2)整改措施:一是在网上办税平台醒目位置提醒纳税人正常使用“申报表打印”的前提是安装打印控件、安装office2013以下版本或者WPS,在使用网上办税平台时,不能打开word、excel等office应用文件;二是于2016年5月1日升级网上办税平台,增加了申报表补打功能,下一步将进一步升级完善网上办税平台的补打功能。

(3)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4)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李早春副局长;责任单位为信息中心。

3.关于系统登录查询功能问题

(1)意见和建议:增加操作说明并不断完善查询功能。

(2)整改措施:一是在纳税人学堂增加网上办税平台的操作视频课程;二是增加测试纳税人浏览器配置功能,使之使用IE8浏览器;三是不断升级完善查询功能。

(3)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4)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李早春副局长;责任单位为信息中心。

4.关于系统运行问题

(1)意见和建议:系统运行慢,希望不断升级完善系统。

(2)整改措施:一是不断加强对服务器、网络性能和软件负载能力的监控,随时掌握系统运行情况;二是不断升级完善应用系统;三是在网上办税平台发布热点问题解答说明、操作手册、操作视频,不断提升税务人员及纳税人业务水平;四是进一步做好系统维护工作。

(3)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4)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李早春副局长;责任单位为信息中心。

(四)关于政务公开方面

1.意见和建议:建议在官网上公布对办理各个相关业务流程及所需的材料附件明细。

2.整改措施:根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营改增等税制改革,修订《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广西实施操作手册》及纳税服务承诺书,通过地税官网、微信等网络平台及办税服务厅政策发布系统,全面公开地税机关各类涉税业务的办理依据、办理要求、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等内容,将其作为涉税服务承诺的具体事项,纳税人可以通过下载、打印、二维码扫描等方式查看各个事项的业务流程及所需材料明细。

3.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4.责任部门:分管领导为李早春副局长;责任单位为纳税服务处(行政审批处)。

(五)关于手续简化问题

1.意见和建议:希望能简化材料,更多审批项目能够下放,办事流程更加简化。

2.整改措施:一是简化办税流程和简并资料。严格执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简化全区地税系统涉税业务流程,精简涉税资料,切实解决重复报送的问题,如纳税人遇到重复报送问题,可直接拨打12366投诉热线;积极开展申报资料电子报送试点,逐步减少纸质资料报送;逐步扩大免填单服务项目范围。二是不断创新办税服务方式。对办税服务厅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领导值班制等工作服务制度。三是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推行税务登记、申报缴税等基础服务的“全省通办”,方便纳税人异地办税。四是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文件,自治区地税局已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目前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有五项,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后“企业印制发票审批”已归属国税管理,自治区级审核事项仅保留一项,剩余三项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纳税服务处已于2015年12月制作并下发《广西地税系统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规范、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条件、材料及流程,并根据最近政策更新行政审批目录。同时,将全面贯彻国务院“互联网+”精神,落实网上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

3.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4.责任部门:分管领导为李早春副局长;责任单位为纳税服务处(行政审批处)。

(六)税收宣传方面

1.意见和建议:希望加强税收宣传力度(特别是民营企业方面)。

2.整改措施:一是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广西各级地税机关通过成立自治区级、市级、县级税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宣传工作的三重保障机制,强化上下联动,构建了“大宣传”工作格局;二是创新载体,注重实效。通过中国-东盟博览会、节庆民俗活动加强宣传,提升亲民度;突出地方民族民俗特色,以丰富的艺术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将税收知识融入民俗文化之中;三是上下联动,纵横推进。在自治区地税局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的同时,各市、县(区)地税局也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地选择新颖独特、行之有效的税收宣传形式,并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宣传。如举办微座谈,邀请民营企业纳税人代表、特邀监督员、新闻媒体举行小范围、简短的微型座谈会,集中向纳税人开展税法宣传;发布微知识,推出广西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公众微信,利用微信搭建税收宣传平台,向民营企业纳税人发布税收优惠政策、办税服务指南等税务信息,把政策送进民营企业中。

3.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4.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李伟副局长;责任单位为办公室、纳税服务处(行政审批处)。

(七)其他方面

1.关于下达税收收入任务问题

(1)意见和建议:建议取消年初向各市地税局下达指令性税收收入任务和做法。

(2)情况说明:一是完成各级人大通过的预算财政任务是各级地税部门应尽的职责和任务。二是人大通过的预算任务和上级下达的指导性任务目标尽量要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税源实际情况相一致。

2.关于津补贴问题

(1)意见和建议:建议学习领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文件(人社部〔2011〕19号)执行文件精神。

(2)情况说明:《关于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2011〕19号)主要是明确将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为每人每月220元。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税务征收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人社部〔2012〕50号)规定,对“税务机关中符合享受税务征收津贴以外其他岗位津贴条件的人员,根据岗位主要职责确定应享受的岗位津贴,不得同时享受体现不同工作职责的多项岗位津贴。”自治区地税局严格遵守规定,从2012年7月1日起按税务征收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执行,即省级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每人每月220元,地市及以下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有关情况反映请联系自治区地税局绩效办:0770-5538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