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县区开展执法经验交流

30.12.2015  10:17

      2015年12月25日,南宁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县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干部,在南宁开展执法经验交流,主要交流执法组织、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等方面的的经验,起到了相互学习借鉴,促进共同进步的效果。
      交流会以县区为单位发言,谈执法工作做法、措施、成效和存在困难、问题,总结经验。从总体来看,凡是执法成效比较明显的地方,都具有共同的成功经验,首先,树立主人翁精神,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动力。把执法工作作为份内事,将“要我做”变成“我要做”,这样才会有执法工作的方案、计划和具体实施行动。除了武鸣县、横县、隆安县外,今年兴宁区做到了,青秀区也有了突破。第二,有一个得力的带头人,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关键。武鸣县、横县、隆安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都是“老执法”, 责任心强、执法业务权威高、带动全局能力强,因此,监督检查和案件办理成效名列全市前茅。第三,千方百计克服困难,统筹安排,正确处理执法主业和中心工作关系,是做好执法工作的保证。兴宁区安排的中心工作较多,上林县农业执法人员极少,隆安县还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职责,但他们统筹兼顾,较好的完成了基本的执法任务。第四,加强学习,大胆探索,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基础。加强学习,才能正确掌握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大胆探索,才能逐步把握农业执法技能技巧,农业执法工作才能逐步得心应手,兴宁区、青秀区的农业执法干部因此执法工作成效取得了突破。第五,领导重视,是做好执法的前提和保障。武鸣县、横县、隆安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重视执法人员、经费、装备设备和时间的统筹协调,尽量保障执法工作需要,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参加这次经验交流的县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干部表示,象这样的执法工作经验交流会,应该制度化、常态化,以促进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提质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