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内吸烟属违法行为 邕宁4名年轻人遭行政处罚

19.05.2016  11:56

  

4名年轻人因在网吧抽烟被蒲庙派出所行政处罚。邕宁公安分局供图

      南宁新闻网讯(通讯员方景晖 陆文莹 记者韦仲达)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看到在不少公共场所不顾禁烟标示大肆吞云吐雾,但是很少人知道,这样做你已经涉嫌违法。近日,在邕宁区一家网吧里,4名年轻人就因吸烟被邕宁警方行政处罚。警方表示,网吧属于公共场,在网吧吸烟的“烟民”跟网吧经营者都有可能受到处罚。

  5月16日晚,邕宁警方开展辖区网吧安全检查工作。当检查到某网吧时,民警发现有4名年青人在网吧里吸烟,他们一边打游戏,一边吞云吐雾,好不快活。看见民警上前检查,几个年轻人没有丝毫收敛,依旧我行我素。随后,民警将年轻人口头传唤回蒲庙派出所。在派出所里,4名20出头的年青人承认了网吧里吸烟的事实。念及他们均为初犯,公安机关最后予以4人罚款和警告处理。

  其实这并非个例,民警在检查中经常发现个别年青人对网吧里禁烟规定很不以为然,有意无意地抽上一口,那么,网吧里吸烟究竟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呢?邕宁警方表示,在网吧吸烟不仅污染环境,使无辜群众吸入二手烟,影响他人健康,还容易引发火灾,致人伤亡。

  据了解,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的《南宁市控制吸烟规定》中明确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室内外场所禁止吸烟。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不得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违者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2013年4月14日,湖北襄阳市火车站附近一网吧发生特大火灾,最后造成11死50余伤的严重后果。经事后查明,火灾就是网吧内吸烟引起的。

  邕宁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网吧里吸烟就是明令禁止行为之一,公安机关将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予以处罚。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