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人民币换10万美元?嫌疑人母子隐姓埋名诈骗

11.01.2016  11:03

   30万人民币换10万美元?  骗局! 

   近日,南宁市兴宁区警方侦破一诈骗、抢劫、抢夺特大系列案件,抓获嫌疑人两名

  

    嫌疑人柳某指认作案地点。  警方供图 

  近年来,南宁市昆仑镇、思陇镇等地,发生了多起利用“低价换美元”为诱饵实施诈骗、抢劫和抢夺的案件,案值共计上百万元。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公安分局通过数月侦查,以“网店送赠品”为名,引出一对隐姓埋名藏匿于南宁市大沙田一出租房的嫌疑人母子并抓获,由此侦破系列诈骗、抢劫、抢夺特大案件。近日,两名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案件 

   偏远山村突发劫案 

  2015年6月9日上午,浙江商人朱某经过长途驱车来到南宁市郊昆仑镇昆仑村六域坡的一处山脚下,跟着一自称“李姑”的中年妇女步行上了山顶,并在一座破旧的老宅里看到了李姑的两个“亲戚”,对方自称“叔侄俩”。两人称,这座老房子是祖辈留下的,昆仑关战役时,为躲避战乱,老人把东西埋在了这宅子的地下。 

  到底是什么东西让朱某大老远赶来呢?不久,“叔侄俩”从屋里捧出4个用红布裹住的长方形盒子。掀开红布,透过玻璃盖可看到盒子里放着几叠绿油油的钞票。朱某经检查发现:每叠略微泛黄的美元钞票面额为100元,一叠有20张,以为是真正的美元。他心里不禁窃喜:真是捡了个大便宜。 

  原来,早在半个多月前,“李姑”告诉朱某自己家里有10万美元急于出手,可按100美元兑换300元人民币的比例兑换给他。同年6月10日上午,当朱某提着30万元人民币前往老宅与“叔侄俩”见面后,“叔叔”以“交易前要先拜祖宗”为由,转身去找“爷爷”来点钱。 

  30多分钟后,“叔叔”迟迟未回,“侄儿”提出先做仪式,说罢点燃了房梁上的鞭炮。炮声震耳,朱某突然起了疑心,他默默走到“侄儿”身边,紧盯着他的一举一动。“侄儿”则拉着朱某一同鞠躬拜大堂。朱某多留了个心眼,推脱说要轮流拜,让对方先来。 

  见朱某不配合,“侄儿”起身趁着屋内烟雾缭绕猛地一把将朱某推开,抓起桌上的一袋子人民币夺门而逃。朱某下意识地扑上前想抓住袋子,却被“侄儿”用力挣脱,以致朱某摔倒在地,下巴血流不止。等他起身追出房外时,对方早已没了踪影。朱某走回屋里再看盒子里的美元,才发现竟然全是假币。朱某意识到自己被骗,立即拨打110报警。 

  

   侦查 

   快递员提供重要线索 

  案发后,兴宁警方梳理串并出多起近年来发生在昆仑镇、思陇镇的类似案件,发现所有线索均指向一个带有地域性、家族式的犯罪团伙。其中,嫌疑人柳某(“侄儿”)与其母亲李某(“李姑”)及另一名身份待核实的嫌疑人(“叔叔”)均负案在逃,而柳某的父亲和弟弟皆因利用假美元兑换人民币实施诈骗,于2014年被判重刑,目前正在监狱中服刑。 

  经过数月侦查,民警将柳某等人的活动范围缩小至南宁市大沙田一带,并判定柳某极有可能使用假名与外界联系,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柳某的母亲李某年近六旬,他肯定不会撇下老娘不管,两人极有可能住在一起。”侦查员分析。于是,专案组针对大沙田一带的宾馆饭店、超市菜市、医院诊所和快递网点等柳某可能接触的场所展开大量走访调查。 

  2015年11月中旬,警方在走访某快递网点快递员时得知:一收件人叫“李明”的男子在领取包裹时行为举止怪异,“他的包裹上的收件地址是大沙田锦秀路某居民房,却总不愿在该处签收包裹,而是约定在几百米外的路边碰头。”快递员说。根据快递员的描述,侦查员判定“李明”的体貌特征与柳某极为相似。 

  随后,侦查员将计就计,制订了一条抓捕计划:设计一个“李明”经常购物的网店送出的赠品包裹,再通过快递员以送包裹为由约见“李明”,确定对方是柳某后再进行跟踪,从而摸清“李姑”的藏身地。

  3

  抓捕

  民警设法“引蛇出洞

  2015年11月17日,当侦查员以快递员的身份按包裹上的联系方式联系“李明”时,对方未接电话。随后,侦查员给“李明”发了一条短信:“您有××地发来的一个包裹需要领取,请及时回电约定交接时间。”但对方仍未回复。

  18日上午,“李明”突然给侦查员打来电话,对方谨慎地询问“包裹从哪里发来,里面是什么”,民警回复道:“××市的,上面写的是赠品。”对方迟疑片刻后称:“我现在没空,你半小时后再到锦绣路××地方等我。

  警方立即联系快递员赶赴约定地点展开布控。直到约定时间过去20多分钟后,一中年男子才出现在民警视野中。经核对,该男子正是嫌疑人柳某。当柳某领取包裹离开后,民警立即对其展开跟踪。当柳某到达附近一栋居民楼时,民警将其抓获,之后又在其家里将他的母亲李某抓获。至此,在逃的母子俩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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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

  私自买卖外汇属违法

  经查实,除共同参与实施2015年“6·10”案以外,犯罪嫌疑人柳某还伙同他人于2015年9月,在昆仑镇实施了一起特大抢夺案,涉案金额达30万元人民币;2013年8月,李某与小儿子柳某某(已判刑)在宾阳县思陇镇实施一起特大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达60万元人民币。2015年11月18日,母子俩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12月22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柳某、李某批准逮捕。

  据介绍,这是一个长期以有兑换外币需要的“有钱人”作为目标的家族式犯罪团伙,他们利用“美元换人民币”低价诱人的方式实施诈骗、抢劫、抢夺,团伙主要成员4人均已落网。

  民警提醒,我国公民办理人民币兑换外币业务,需按照相关金融汇率,凭相关证明到国家指定的金融机构(如银行),或有合法外币兑换业务的酒店、饭店和旅游机构等场所办理。私自买卖、变相买卖、倒买倒卖或非法介绍买卖外汇均属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彭宁莉 通讯员 祁玮)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