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驾考又有多项重大改革 可以“先上车后补票”
广西驾考又有多项重大改革
全区驾校将逐步实行先培训后付费
学开车可以“先上车后补票”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卢荻
核心提示
考驾照,竟然可以先培训后付费?相信这是很多考生的愿望,而现在这一愿望即将实现。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通厅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意见》明确要求,全区要启动实行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今年年底,全区实行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的驾驶培训机构要达50%以上,2018年年底要达到100%。
此次驾考改革对考生们都有哪些具体的利好呢?让我们往下看。
收费
推行先培训后付费
可分科目、跨机构参培
针对考生所关心的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问题,《意见》明确,驾驶培训机构要全面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积极推行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模式,可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培训时段等因素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和学员公开。驾驶培训机构应主动公布培训场地、教练员、教练车以及空闲培训时段等培训资源情况供学员自主预约选择,向学员提供多种缴费方式,并开具收费发票。全区实行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的驾驶培训机构,2016年年底要达到50%以上,2018年年底要达到100%。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要积极利用当地计时培训监控系统的大数据管理功能,改进学员变更驾驶培训机构的登记措施,开展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试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区已确定的南宁、柳州、桂林等试点市将率先启用网上自主报考功能,其他地方要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约考平台建设,逐步推行驾驶人考试自主报考。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组建互联网约考服务团队,布建充足的用户注册网点,协调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力争在2017年年底前实现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流程
老龄驾驶人“年检”提至70岁
积极推行一次预约考两科
《意见》要求,改进老龄驾驶人体检规定,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驾驶人因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驾驶证,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超过有效期不满1年的,可以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后予以恢复驾驶资格。
全区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预约、连续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一次性完成其他科目预约、考试、领证过程。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釆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要实行考场开放,公布考场布局、考试路线、考试流程,允许考生在考试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考试环境。
此外,全区将严格落实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的政策。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监管
驾校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向学员索财将从重处罚
《意见》还对进一步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做了相关要求:全区要推行驾驶培训服务标准化合同文本,明确学员和驾驶培训机构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学员合法权益,驾驶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学时单价要在培训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驾驶培训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予以通报。同时,驾驶培训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驾驶培训机构应在服务场所、互联网等公开费用项目和标准,不得额外收取培训信息卡费、《结业证书》费等其他费用。任何组织和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垄断培训价格。
同时,我区将规范驾驶培训市场秩序,对发现驾驶培训机构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违规发放培训《结业证书》的,要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经营许可。对驾驶培训机构及教练员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以各种名目向学员索取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依法严肃查处。
编辑:黄竞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