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7年落实补充耕地5.87万公顷

01.03.2018  12:55

记者从2月28日召开的广西耕地保护工作会议暨土地整治现场会上获悉,“十二五”以来的7年,广西共落实补充耕地5.87万公顷,全区已批准建设项目用地全部实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连续17年实现了耕地占补的动态平衡,牢牢守住了436.4万公顷耕地红线。

近年来,广西先后两次修订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强化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积极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耕地保护责任网络体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完善耕地管控性保护,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双到位。

十二五”以来,全区获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从50%下降至42%,已批准建设项目用地全部实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落实补充耕地5.87万公顷。其中1.54万公顷来源于自治区级新增耕地指标储备库,均用于保障国家及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居住区项目。2017年,广西共验收确认新增耕地3.4万公顷,全区目前剩余补充耕地指标6.07万公顷;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已确认146个,新增水田0.58万公顷。

广西还建立自治区、市两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市场,完善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市域或省域内调剂为辅、国家适度统筹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激发了各地开展土地整治和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全区共组织完成48批补充耕地指标网上交易,面积5886.67公顷,亩均成交3.61万元。其中水田指标129.5公顷,亩均成交20.02万元,有效缓解了部分市县补充耕地指标尤其是水田指标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