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牛安全没保障 检察建议来“护航”

30.09.2015  15:12

  广西检察网9月30日讯(通讯员刘杰)今年来,随着牛肉价格的大涨,农民家里的耕牛成了不法分子眼中的“大肥肉”,特别是在夜晚和农闲时节,农民对耕牛看管放松之时。此外,还因为耕牛在运输、买卖、宰杀等监管环节存在诸多漏洞,造成牛肉销赃等非法交易不易被发现,这也导致盗卖耕牛案件经常发生。 

  近期,广西桂林市雁山区检察院相继办理了辖区多起涉嫌盗卖耕牛的刑事案件,检察官在办理此类时分析发现,农村耕牛被盗案件易发、多发的原因主要是:农民的自我防范意识不够,夜间防范力量薄弱。农村近年来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只留下防范意识和能力较低的老幼妇孺在家中,加上农村耕牛经常随意放养,牛棚比较简易,这些都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治安联防力量薄弱,耕牛的运输、买卖、宰杀等监管环节有漏洞可钻。犯罪分子盗窃耕牛,往往选择在夜间,他们驾驶车辆四处作案机动性强。农村地域广阔,基层派出所警力较少,打击犯罪先天不足。因为相关部门缺少与周边市县的案件信息互通机制,这也给犯罪分子盗窃耕牛到外地销赃留下了空间。 

  针对以上原因,雁山区检察院以“惩防并举,科技防盗”为策略,向辖区有关部门和村民群众提出了以下建议,希望能有效遏制农村耕牛盗窃案的发生。一是加强农村的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向农民群众传授有效的安全防范技能,同时倡导勤劳致富的传统美德,从源头上遏制盗窃耕牛犯罪。二是转变看养模式,建立联合管理防范体系。由政府牵头或在村民自发的情况下利用集体闲置土地建设人畜分离的联合牛栏,以方便统一管理。考虑在牛栏附近及村主要进出路口安装高清监控摄像头,在牛栏周围安装红外线报警系统,给耕牛佩戴防盗报警装置等。同时,成立村联防小组,负责治安巡逻和对进出村的可疑人员、车辆进行盘查,提高自我防范、群防群治的能力,防止耕牛失窃案件的发生。三是设立“一牛一证”制度,实现耕牛信息跨区域联网,加强交易和屠宰市场的管理。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情况下,为每头耕牛办一个“电子身份证”,通过建立相关规则制度规范市场管理,实现对耕牛运输、交易、宰杀等情况的信息化跟踪与管理,及时发现销赃行为,切断销赃渠道。 

          据了解,这些建议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耕牛被盗案件的多发势头将得到了有效遏制。 

  (作者单位: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