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说课”模式走进税务系统

05.12.2016  21:44

  广西检察网12月5日讯(通讯员黄曼丽)近日,为了更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税务系统职务犯罪,提高税务系统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右江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干警来到右江区国税局,以“说课”的模式,为在场的税务干部警示教育活动。右江区国税局、地税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各部门业务骨干80多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中,检察官以“天津爆炸”事件为引,侃侃而谈,阐述天津有关部门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监管严重缺失;有些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导致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然后从职务犯罪的类型、常见的职务犯罪及立案标准、税务系统容易发生贪污渎职犯罪的原因及危害性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列举了税收管理员杨某、张某等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一纳税公司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税收损失400多万元被判刑的案例、国税局工作人员王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代开1亿多元发票的案例等发生在国税系统的典型犯罪案例,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深入剖析职务犯罪人员心路历程、犯罪原因。并指出不要过分强调事后追责的“亡羊补牢”,而忽视了事前预防的“未雨绸缪”。现实生活中,当一条高压线横在面前时,人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远离它。因为过去撞上他,有幸未死的人知道触电后最大的体会,而没有触过电的人也在电影电视或在现实生活中看过触电的惨状。而刑法所规定的职务犯罪也是一根高压线,是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试不起的,同时也是不能试的游戏。任何时候都不要拿自己的自由去冒险,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 

  最后,检察官以寄语的形式为税务系统干部敲响警钟,要讲法治、知敬畏、守规矩、明底线,在金钱和利益面前不动摇,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 

  讲座结束后,税局的干部职工纷纷表示,本次“以案释法”所列举的案例令人触目惊心,具有很强的警示作用,使人深受警示和教育,今后要依法履职,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珍惜现有岗位,远离职务犯罪。 

  (作者单位:右江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