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总工会职工律师团律师覃柳芳被聘为柳州市人民政府首批法律顾问

18.11.2015  17:12

日前,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请柳州市人民政府首批法律顾问的通知》(柳政办〔2015〕155号)文件精神,柳州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11月已顺利完成了首批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工作。我会职工律师团律师覃柳芳成功受聘。

覃柳芳律师,广西正泰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担任广西柳州市总工会职工律师团副团长,曾先后荣获“柳州市优秀律师”、“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广西律师行业热心奉献公益事业奖”、“广西维护职工权益十佳法律工作者”,被授予“广西五一劳动奖章”。从业11年来,默默工作在基层第一线,办案足迹踏遍了柳州的每一个角落,不计名利,不计得失。她用法律服务卡联系着龙城的千家万户;她用热线电话温暖着无数职工的心;她带领她的职工律师团十年如一日全心全意为弱势职工服务。她用爱心和责任在人们心目中书写了律师的光辉形象,被柳州职工群众称为:“劳动者自己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