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聚焦:京津冀相继立法拟合力突围“霾”伏

27.01.2015  23:13

   新华网北京1月27日电(记者吕冬 周润健 乌梦达)27日,天津市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这是继北京通过并实施《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后,京津冀地区出台的第二部相关地方法规,强调在治理举措上的地区联动。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专设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的章节,提出要定期协商京津冀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重大事项,根据该地区防治需要,加快淘汰高污染排放车辆;三地政府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协商采取应对措施;对在省市边界建设可能对相邻省市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重大项目,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加强与北京河北两地的大气污染防治科研合作,推动三地在节能减排、污染排放、产业准入和淘汰等方面环境标准统一。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今年1月1日起实行的新环保法,因加强了对企业违法和官员监管不力的惩罚力度,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

   新环保法对持续性环境违法行为按日连续罚款,上不封顶。此外,领导干部虚报、谎报、瞒报污染情况,监管部门面对重大环境违法事件要引咎辞职。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高绍林说:“以前的环保执法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多是‘一锤子买卖’,即发现一次违法开一张罚单,难以对排污企业产生震慑作用。”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处罚力度亦有所升级,违法主体拒不改正将受到按日连续处罚,上不封顶的处罚。

   在《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近一年后,北京市人大代表于25日开始审议市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北京去年年均PM2.5浓度下降4%,没有达到5%的目标。代表指出,北京在执法落实方面仍然存在处罚力度小、违法成本低等问题,对排污的硬约束还不够。

   面对污染物浓度下降达标的压力,北京方面表示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计划投入108.5亿元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调整退出300家污染企业,同时呼吁京津冀在治理空气污染方面加强合作。

   据北京市首次披露的情况,除了本地污染,外来传输占污染总量的28%-36%,而在大范围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该比例可高达50%。

   去年11月APEC峰会召开期间,北京空气质量十年来同期最好,PM2.5浓度同比下降54.5%。为确保会议期间空气质量达到优良,京津冀三地齐心协力,采取一系列“非常措施”,打造了“APEC蓝”,协同合作抗霾的巨大潜力也因此彰显。

   作为三地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地区,河北在过去一年为抗击雾霾付出了经济代价。河北省环保厅测算,2014年河北省化解过剩产能、治理大气污染影响全年经济增长约1.75个百分点,影响工业增速约3个百分点。

   河北工业大学京津冀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张贵说,雾霾现象不仅是北京及周边地区的问题,也是整个华北地区乃至整个中国东部的问题,是中国经济粗放发展的浓缩。因此,必须从大区域的角度来解决。

   据悉,河北正在研究制定大气污染治理的“加强版行动方案”——《河北省大气污染深入治理三年(2015-2017)行动方案》,有望在3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