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取消的不保留 该下放的都下放

01.07.2015  16:17

  连续多年列入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农村饮水工程,今年上马的项目上半年全部开工,部分提前完工,进展特别快,这得益于近半项目不需要再报自治区水利、财政部门评审。

 

  此前,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权限已由自治区全部下放给市县。今年3月,自治区水利厅联合财政厅进一步明确,总投资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再评审,用批复的概算作为招标控制价,从而有效缩短了前期工作时间。

 

  水利部门投资大、项目多,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去年以来自治区水利厅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核实、清理,能取消的不保留,能下放的都下放,先后取消行政权力4项,下放审批权限26项。自治区水利厅负责人表示,取消、下放的这30项审批权及其他核实清理结果,经政府审定后,自治区水利厅将严格按照公布的目录执行,不在目录中的事项一律不再“揽权”。

 

  自治区水利厅制定并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办事工作规范,所有事项都一一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特别是新施行的“一站式服务”“流转时限控制”“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等举措,有效强化了审批责任,提高了行政效率,广受欢迎。

 

  对于水利部取消、下放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资质认定”“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等审批权限,自治区水利厅根据要求做好工作方案,明确承接和下放的层级、管理范围,确保接住、管好、到位,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缺位”。对于由市县实施更有利的审批事项,继续向市县下放审批权限,并指导市县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和承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