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扔自制炸弹报复仇人 炸伤2名无辜者并致残

06.07.2015  15:38

广西新闻网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卢荻  通讯员  何家银)以为遇到了“仇人”,横县2男子自制3颗土炸弹进行伏击,打算等“仇人”出现后进行投放,结果致使1人重伤,1人轻伤。近日,由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陈凤绍有期徒刑5年3个月,判处被告人雷永勤有期徒刑5年。

据了解,去年5月3日22时40分,被告人陈凤绍发现一个曾经对他进行殴打的仇人出现在横县横州镇的旺巢娱乐城,便叫上被告人雷永勤一起去炸对方,雷永勤还邀上李思宇(另案处理)同去。李思宇表示同意后,2人来到旺巢娱乐城与陈凤绍会面。陈凤绍带雷永勤来到娱乐城555包厢门口,透过门上玻璃指认包厢内穿白色T恤的宋某枫就是他的仇家,随后告知雷永勤取炸弹的地点,并让他联系蒙某借辆摩托车。陈凤绍还悄悄要求坐在555包厢内的商某在宋某枫离开时告诉他。

雷永勤按照陈凤绍的安排,先与李思宇去到蒙村向蒙某借来一辆摩托车,然后开车前往横州镇北五街取来一个装有5个自制红牛罐炸弹的木箱。次日零时30分,陈凤绍电话通知雷永勤,宋某枫已经离开包厢,雷永勤随即从木箱里拿出3个自制红牛罐炸弹,与李思宇驾驶摩托车前往横州镇茉莉花园小区门前路段进行伏击。当见到与宋某枫穿着相似的受害人宋某雨驾驶摩托车搭载受害人雷某经过时,雷永勤便让李思宇驾车追上去,两车在小区门前辅路相会。雷永勤随后朝宋某雨的车头扔出一个炸弹并引起爆炸,导致宋某雨、雷某的头面部受伤,李思宇与雷永勤随后驾车逃离现场。后经横县公安局法医鉴定,雷某构成重伤二级,宋某雨为轻伤二级。经广西科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雷某伤势达到七级残疾,宋某雨九级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