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

06.11.2014  19:34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制定本计划。2014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紧紧围绕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发展和民生问题,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着力加强预算决算审查、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着力加强全口径预算收入和支出目标、“三公”经费公开、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重大改革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的监督。着力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监督计划确定的重大任务、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措施等的落实情况。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
  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审查和批准2013年自治区本级决算
  重点报告内容:2013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预算执行效果、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的工作措施等。
  牵头单位: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7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
  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我区2014年上半年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形势、年初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的完成进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牵头单位: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7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
  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预算决议的执行情况,2014年上半年全区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尤其是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到位和使用情况,预算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进建议等。
  牵头单位: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7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
  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市级财政决算审计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牵头单位: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7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2013年以来我区推进实施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的基本情况;2013年以来我区在推进实施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目前我区在推进实施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对今后加快推进实施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的意见和建议。
  牵头单位: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时间安排:3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
  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围绕我区旅游业跨越发展工作推进的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民族特色旅游发展、旅游交通网络建设、旅游精品项目建设、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旅游人才队伍素质建设等情况。
  牵头单位:外事华侨委员会
  时间安排:9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
  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情况专项报告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执法行为情况专项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规范司法行为和执法行为、加强审判管理和案件管理、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执法能力、落实便民措施、推进司法公开和检务公开等方面的情况。
  牵头单位:内务司法委员会
  时间安排:9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
  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基层环保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我区基层环境监测、监察、应急、固体废物管理等能力标准化建设情况,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监测和执法设备装备、机构编制人员、业务技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夯实环境监管基础、提高队伍素质、为环境安全提供基础保障的对策和措施。
  牵头单位: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时间安排:11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
  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我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进一步优化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其配套政策、加快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营造良好投资创业环境的情况等。
  牵头单位: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11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
  同时,常委会还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我区开展对相关法律的执法调研活动。
  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
  重点检查内容:全面了解我区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基本情况,探寻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执法工作的措施和建议,提出修改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建议。
  时间安排:3-5月份
  牵头单位:民族委员会、民族工作委员会
  执法检查报告提请5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实施情况
  重点检查内容:我区依法规划和开发利用水资源,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依法做好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保护以及水利执法工作等情况;我区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推动水利法治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时间安排:4月份
  牵头单位: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执法检查报告提请5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重点检查内容:我区宣传、贯彻执行测绘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依法加强测绘工作的措施,进一步明确测绘工作的作用和地位,促进测绘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时间安排:5月份
  牵头单位: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执法检查报告提请7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情况
  重点检查内容:我区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基本情况,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道路车辆管控、道路交通执法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警力及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情况。
  时间安排:6月份
  牵头单位:内务司法委员会
  执法检查报告提请9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
  重点检查内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基本情况;政府科技经费投入与管理情况;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确定情况;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时间安排:7月份
  牵头单位: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执法检查报告提请9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实施情况
  重点检查内容: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情况;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情况(包括法律保障、时间保障、物质保障、经费保障、组织保障及代表活动经费依法专款专用情况等);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联系的情况,为代表联系工作的机构设置情况。
  时间安排:9月份
  负责组织实施单位: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执法检查报告提请11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同时,常委会还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在我区开展有关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主要审查自治区新制定的政府规章是否有超越法定权限和与法律、行政法规、自治区本级法规相抵触的情形,依法纠正或责成责任机关自行纠正相抵触的内容,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开展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广西”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活动
  重点内容:宣传规范矿山开发、保护生态环境工作,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我区矿产资源保护意识,改善矿产资源利用、加强保护和管理工作,增强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活动报告提交9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
  开展专题询问
  常委会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加强专题询问的组织工作,增强互动效果,提高审议质量,选择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作为询问的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改进工作。常委会于9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就我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作相关工作情况报告,请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答复问题。专题询问由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牵头、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协助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实施,常委会办公厅负责协调。
  加强跟踪监督工作力度,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加强调查研究,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对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要提前介入、深入调研,及时汇总各方面的意见,交由“一府两院”在报告中作出回应;在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决算报告时,着重审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财政经济委员会有关审查结果报告中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加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重点督办自治区人民政府落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华侨农林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贯彻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跟踪监督的情况向6-7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报告,由自治区人大外事华侨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来源:《广西人大》杂志 责任编辑:董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