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社厅2014年度绩效展示

09.12.2014  20:48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 年度绩效展示

 

2014年以来,我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及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和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全力推进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2014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2014年1-10月,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为44.41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61万人,分别完成全年计划的111.03%、111.28%、130.63%,提前两个月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第三季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5%,低于控制目标1.35个百分点,全区就业形势继续保持稳定。预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 一是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首位 。制定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69号),采取各项有力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打破户籍限制,免费提供实名登记和跟踪服务,通过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多种措施,积极帮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及时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为高校毕业生送政策、送指导、送信息,帮助毕业生知晓获取就业政策和岗位信息。将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对象实施帮扶援助,对低保家庭、残疾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及时发放求职补贴;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是积极扶持创业促进就业。 完善支持自主创业的政策体系,鼓励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合作组织。配合税务部门落实国家新一轮促进就业创业的税收政策。规范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重点扶持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复原退役军人、刑释解教人员等困难群体创业。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推进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经营场所和优惠措施。举办首届广西创业大赛,宣传创业典型,营造全民创业氛围。 三是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召开了全区扶贫开发暨农民工工作会议,切实把农民工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扎实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1-10月,全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72.14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60万人次的120.23%,其中跨省(区)转移新增就业44.59万人次,跨县转移新增就业27.55万人次,农民工就业规模稳步增长。预计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5万人次。 四是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认真组织实施边境地区农村劳动力、水库移民、被征地农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部分复退军人、零就业家庭等专项培训工程。1-10月,全区开展各类职业培训24.96万人次,其中就业技能培训20.55万人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6万人次,创业培训2.8万人次。预计全年全区开展各类职业培训28万人次。全区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达到了30.83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10.12%,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3.79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35.47%,极大提高了全区城乡劳动者的就业技能。 五是扎实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通过建设充分就业社区、鼓励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援助等多种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以城镇零就业家庭、水库移民、被征地农民、边境地区农村劳动力等为重点,投入专项资金,开展免费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着力帮助各类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六是大力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 逐步实现公共就业服务网络自治区、市、县、乡四级联网目标,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社会保障更加普惠于民。一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开展顺利。2 014年1—10月,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53.14万人、1051.54万人、258.52万人、337.07万人、278.84万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00.47%、108.41%、102.59%、101.83%、106.02%。 二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 进一步巩固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启动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与自治区财政厅、统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服务业小微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38号),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全区服务业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制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了统一制度平台,完善了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建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城乡居民实现城乡统筹、制度平等和管理资源共享。扩大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在柳州、钦州试点的基础上,新增南宁、北海、防城港、百色、崇左5个试点城市,试点地区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从2014年7月1日起,北部湾经济区率先实现了医疗生育保险政策同城化,区域内的所有参保人员均能享受同区域同政策的医疗生育保障待遇。加快实施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工作。加快五险合一的社保数据大集中信息系统建设,已有9个市实现数据大集中,其中8个市已上线应用自治区统一的金保工程数据大集中信息系统。 三是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 连续十年调整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2013年的人均1709.62元调增至1868.98元,人均调增159.36元。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2013年的280元提高到320元;全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6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以上。 四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 截止10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1707.63万人,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45%,比2013年底相比增加了26.94万人,其中有529.81万名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人按月领取了养老金。1至10月累计收取保险费10.32亿元,发放养老金40.6亿元,基金累计结余68.13亿元。 五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全区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软件联网应用,“阳光社保”经验在全区普遍推广,查处了一批违规办理社会保险的案件。历年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清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部分市、县(区)已全面完成清收任务,极大提高了基金监管效率,确保了社保基金安全。 六是以便民为导向,优化经办管理服务。 推行办事清单管理模式,编印了《群众办事清单》,对业务办理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优化。推广“人脸识别”技术认证,让170万离退休人员足不出户也能实现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最大限度防范漏报、迟报、瞒报、双重享受等欺诈冒领养老金现象,有效遏止养老保险基金流失风险。进一步整合社保经办资源,目前全区14个地级市均已完成“五险合一”社保局的组建,县级社保局组建率达到了62%,社会经办管理资源整合走在了全国前列。加快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目前已实现了自治区本级、南宁、柳州等9个统筹地区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省外在与海南省实现联网结算的基础上,今年7月31日,自治区本级与广东省广州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正式开通。

(三)积极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引智工作。一是统筹推进各项人才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才小高地管理。 继续实施博士后培养工程,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继续实施特聘专家工程,做好自治区第四批特聘专家岗位设置及人选遴选工作,继续实施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评选推荐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工作,开展第五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遴选工作。召开了全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会议和人才小高地建设十周年总结大会,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是大力推进三项职称制度改革, 下放卫生系列、高校教师系列评审权改革,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试点改革,开展无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改革。 三是稳步推进高端智力的引进和培养工作。 组织实施4次引智大型活动,举办3次引智业务培训,草拟和出台4个管理办法,积极推进7项重点引智工作。执行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120项,引进外国专家180人。

(四)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是推进公务员职位管理制度改革 ,完善公务员行政程序法规制度。做好推进职位管理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改革工作,完善公务员转任、调任的权限、程序和责任的规则制度,研究出台了3个公务员转任、调任的部门规章,进一步明确公务员转任、调任的法定职责和程序,坚持法律和规章授权必须为,法律和规章无授权不能为;同时组织起草和修改完善了乡镇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区直机关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等 3个部门规章。改革增人计划管理制度。从2014年开始,区直机关公务员转任由过去的增人计划事前审核改革为事后备案审核,公务员转任审核由“前置”审核改为“后置”管理,减化了有关程序和手续。 二是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和聘任制公务员试点。 完成国家将要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的摸底调查工作。在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探索建立新的人事人才管理体制。凡进入园区的所有工作人员全部由过去的“身份管理”改为“岗位管理”,实行岗位管理、身份留档、全员聘用、按岗定新、严格考核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岗位管理办法。所有人员原有身份档案封存、离开园区后按原身份回归。建立与绩效和贡献挂钩的收入分配制度,根据岗位、职位、责任大小、贡献大小确定每个岗位的薪酬。这一政策的施行,对吸引人才、激发园区活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初见成效。继续组织开展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工作,并取得三个突破:笔试成绩一次考试一年内有效、遴选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计划由各遴选机关灵活掌握、考生可多次参加面试的遴选机会。 三是完善公务员考录相关政策,降低基层公务员进入门槛。 规范考录操作规程,优化考录工作流程。组织全区公务员招录四级联考,2014年度全区计划招录9266名,报名人数16.89万人,参加笔试考试人数12.7万人,组织开展公安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安机关紧缺职位人民警察工作;会同政法等部门做好全区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工作; 配合国家公务员局组织开展从武警部队反恐分队拟退役士兵等人员中录用人民警察工作。 四是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考核检查活动成效明显, 印发《关于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规范考核检查活动的若干规定》,撤销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88项,考核检查项目81项。全区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共1137个。 五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在全区设区市以下单位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命题,统一时间开考,考后统一回收阅卷。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后管理。在全区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中期评估工作。在对收集数据材料进行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开展聘后管理相关政策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积极配合我区高校人事管理自主权下放试点工作。截止10月底,全区共有29094个事业单位完成了首次岗位设置工作,占总数的91.4%。

(五)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一是研究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 推进自治区本级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调整申报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相关基础工作,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薪酬体系试点研究。调整了县级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较大幅度提高了基层公务员工资待遇,进一步缩小了地区差距。 二是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 研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办法,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秩序。研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 三是改进和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发布了2014年全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全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1%,上线(预警线)为18%,下线为2%。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取得新进展。 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制定实施《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方案》,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落实。前三季度,全区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3.65% ,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8.81%,集体合同签订率为79.39%。 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不断加强。 前三季度,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12064件。 三是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仲裁院实体化建设。 全区14个地级市全部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级市仲裁机构实体化率达到了100%。87个县(市、区)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覆盖率达到91.58%(全区设立仲裁委的县(市、区)为95个)。 四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重点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有效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10月,全区共办结欠薪案件6159件,处理欠薪群体突发事件523件,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8.16亿元,涉及劳动者8.2万人,其中追发农民工工资7.92亿元,涉及农民工8.11万人。全区14个地级市全部完成劳动保障监察市级城区网格化、网络化覆盖工作,提前一年完成两网化全覆盖任务。

二、工作创新和亮点

2014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工作推进中,坚持服务发展这一目标不动摇,坚持改善民生这一主线不偏离,改革进取,锐意创新,实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目标任务超进度完成,各项工作亮点频现,成效卓著。

亮点一:创新服务农民工体制机制,推出“红利”政策助力农民工圆人生“四梦”。 推动出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从改革职业教育、完善就业创业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改革以及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助力农民工实现“致富梦”“创业梦”“市民梦”和“财产梦”。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返乡创业和设立农民工创业园(区),农民工职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等四个方面的自治区重大调研课题,获自治区领导充分肯定。我区服务农民工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在今年国务院召开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上,我区作为先进典型代表在会上作了经验发言。会后,我区发言材料刊入国务院农民工办关于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大会发言的通知中,要求全国各地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各项农民工工作。

亮点二:就业创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更多劳动者享受到政策实惠。 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可获1年社保补贴,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达一定比例可申请最高200万元的小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残疾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求职补贴,灵活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获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优化创业环境,加强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孵化企业提供有效管理服务的给予资金补助;减免孵化企业场地、水电费用并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举办首届广西创业大赛,在全社会更好地弘扬创业精神,进一步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深入实施。

亮点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更加普惠于民。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连涨”,2014年月人均水平达到1868.98元,比2005年增加1251.98元。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每人每年提高40元。工伤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自治区本级2014年工伤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资70元。新增血友病、结核病、地中海贫血症及类风湿性关节炎等4个医保门诊慢性病支付项目,有效解决患者支付难问题。扩大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除柳州、钦州外,新增南宁、北海、防城港、百色、崇左5个试点城市,试点地区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缓解。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由政府“买单”,全区新增40万人享受全额补助。

亮点四: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试点改革创全国先河,海外引智工作站实现“零突破”。 开展畅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双向流动通道试点,打通政策障碍,高技能人才可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创全国先河;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培养成绩显著,广西2人获第五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2个单位获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称号。开展“汇商聚智携手圆梦—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知名企业•专业人才交流活动,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研究生院、新加坡专业教育培训中心签订海外引智工作站协议,实现广西海外引智工作站“零突破”。

亮点五:推出社会保险“五缓四降”新举措,助力服务业小微企业发展。 为帮扶全区服务业小微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我区出台《关于服务业小微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服务业小微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允许阶段性降低缴纳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费费率,其中失业保险费费率可降低50%,单位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费率最多可降低15%,生育保险费费率可降低30%,工伤保险费费率可降低20%。

亮点六: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取得重大突破,服务措施更加便民利民。一是 率先在全国完成市级“五险合一”社保局组建工作,实现社会保险集中经办和“一站式”服务。 二是 启动广西区本级与广州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区内南宁、柳州、玉林、北海、防城港、钦州、百色、河池和自治区本级等9个统筹地区亦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三是 启动养老金领取资格人脸识别认证工作试点,2015年逐步扩大到全区范围。 四是 社会保险缴费实行柜员制服务,打破原有分块界线,经办效率进一步提高。 五是 开通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参保人通过互联网可实时查询个人缴费和领取待遇信息。六是开通社会保险自助申报平台和手机自助服务平台,参保人员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相关社保业务。

亮点七:启动多项社会保障惠民工程,顺应人民群众美好期待。一是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统筹、制度平等和管理资源共享。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自7月1日起实现无缝对接,城乡之间养老保险关系实现顺畅转移。 二是 从2014年7月1日起,北部湾经济区率先实现医疗生育保险政策同城化,区域内所有参保人员均能享受同区域同政策的医疗生育保障待遇,比原计划提前两年实现经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同城化的工作目标。 三是 五险合一”的社保数据大集中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已有9个市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 老百姓享受到更加便捷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 四是 率先在防城港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试点,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打破城镇居民与农村农民身份差别,统一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

亮点八:劳动争议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领跑全国。 全区14个地级市全部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院率100%,县(市、区)建院率达到91.58%,仲裁院实体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提前一年完成全区14个地级市劳动保障监察市级城区网格化、网络化覆盖工作,率先在全国实现两网化全覆盖目标。

三、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

一是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经济增长放缓导致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减弱。 就业总量压力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并存的问题越来越凸显,已逐步成为就业领域的主要矛盾。 二是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难度加大。随着经济增速放缓,我区部分企业已出现经营困难,企业欠费严重,缴费能力不断下降,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三是 工资收入分配秩序仍需理顺。基层公务员的待遇水平依然偏低,影响了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区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较大。 四是 人事制度改革面临新挑战。基层公务员队伍进人难、留人难、提升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还不够规范,科学性有待提高。 五是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日趋繁重。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企业用工管理不够规范,缺少人文关怀,致使各种劳资矛盾进一步凸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将日趋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