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体育局反映青少年足球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青少年足球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足球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的事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足球必须从娃娃抓起。”自2015年足球改革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广西重新理清思路,从青少年足球抓起。近年来,全区316所中小学校被评为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校,校园足球四级联赛体系初步建成,足球人口逐年增加,青少年足球发展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由于我区足球事业起步较晚,发展不均衡,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足球场地总体数量偏少,设施配套分布不均。据广西各级公共体育设施现状统计,目前我区学校可用于开展足球活动标准场地共421个,其中分布在高等院校65个,全区92.9%高校已配套足球场地,但平均10799名在校大学生有1个足球场;分布在中等职业学校39个,全区13.22%的中职校已配套足球场地,平均20069名在校中职生有1个足球场;分布在中小学321个,全区仅有2.1%的中小学已配套足球场地,平均22141名在校中小学生仅有1个足球场。目前对外开放的足球场地主要集中在各高校,且部分新建足球场地又远离市区,使用率较低,从数量上很难满足当前足球发展的需要。
二、足球专业人才匮乏。当前全区校园足球课,主要采取让从事其他专项的体育老师兼任学校足球队教练的做法,仅有北海宏源足球职业学院等极少数学校配备专业足球教练。由于体育老师缺乏专业足球运动训练技能,直接影响到学生对足球兴趣的培养,根本无法满足正规校园足球教育的需要。我区大部分热爱足球的中小学生都是受长辈“影响”或者“自学”掌握专业知识。
三、足球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仍较滞后。目前,我区共有316所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校,而云南省和贵州省等西部地区,分别拥有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校339所和365所。与其相比,我区在创建工作上仍处于滞后水平,且由于后期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指导,部分学校被评为国家级足球特色校后,足球活动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建议: 一是 科学规划,扩大足球场地数量。按照国家“十三五”实现每万人拥有0.5—0.7块足球场地的要求,加大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每个市至少拥有2个社会标准足球场,每个县(市、区)至少拥有2个社会标准足球场,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拥有1个5人制以上的足球场地,每个村(社区)至少拥有1块可开展足球运动的小型场地的目标; 二是 建设青训体系,为足球发展存储人才。构建自治区、市、县三级青少年足球训练体系。以西班牙皇家足球协会足球学校中国分校和荷兰海牙青训中心为主要培训机构,负责优秀足球苗子和高水平足球教练、裁判培养; 三是 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指导机制。出台评估机制,以奖代补,鼓励特色学校参加相关联赛;建立特色学校年度考评机制,对考评验收不达标的实行摘牌“回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