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告示

20.03.2015  11:24

  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于2015年3月19日至6月19日对南宁市和所辖县(区)进行巡视。巡视期间,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楼、政务中心、信访局、老干部局、干部职工生活区等处设置巡视意见箱,由巡视组直接管理。巡视接访点设在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68号(接访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值班电话:0771-5583623(接听时间为每天8:00—20:00);短信手机:18877101211;通信邮箱:南宁邮政22号专用信箱(邮政编码53002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以上联系方式有效期至6月19日。

  根据巡视工作的规定要求,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县、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地区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

  2015年3月19日

编辑: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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