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巡视组公告

09.11.2015  19:42

      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巡视组于2015年11月5日至2016年1月20日对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进行巡视。巡视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下方式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

      一、值班电话:18078116308(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二、邮政信箱:南宁邮政22号专用信箱;

      三、信访举报:在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机关办公区、生活区设置巡视信箱,由巡视组直接管理;

      四、巡视接访:接访点设在自治区地方税务局2楼2015房(接访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根据巡视工作的有关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群众如实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巡视组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