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荣获新农村建设“先进后盾单位”称号

08.01.2015  12:27

 自治区司法厅荣获新农村建设“先进后盾单位”称号

 

  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布暑,自治区司法厅清洁乡村新农村建设扶贫挂点联系村屯为桂平市社坡镇禄全村、高旺村,厅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研究派驻村点第一书记,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清洁生态乡村建设、扶贫攻坚、基层组织建设等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心系农村促发展,恪尽职守抓扶贫,为“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获得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授予2013年度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先进后盾单位”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