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韦兴文同志免职的通知

25.04.2018  17:15

桂地税干〔2018〕21号


区局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韦兴文同志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职务。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17日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费兴东同志免职的通知
桂地税干〔2018〕20号 区局各部门、直属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韦肯同志任职的通知
桂地税干〔2018〕19号 区局各部门、直属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