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2015-2020年)

25.11.2015  12:10

为了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4〕105号),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大力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借鉴国、内外通行做法和先进经验,结合广西地税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战略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的要求,以全面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为突破口,全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大力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努力实现2020年在全区地税系统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新体系的总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原则

将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贯穿税收管理全过程,科学分类税源和管理职责,按纳税人风险特点实行集约化管理,按重要事项和环节进行分工,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二)优化配置的原则

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在现有机构框架下,进一步调整优化机构职能和人员岗责,合理划分税源管理职责,规范业务流程,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减少管理层级,推进风险管理运行体系的扁平化,提高管理效能,防范执法风险。

(三)信息化支撑的原则

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要求,加强税收征管业务与信息技术的融合,以信息化推动税收风险管理,促进税收服务和管理创新,建立符合信息化条件下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四)因地制宜的原则

将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的税收遵从风险,以及税收征管盲点、难点、热点及薄弱环节作为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同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分布、征管机构、人员状况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风险应对工作。

三、战略目标和战略步骤

全面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战略目标是:2020年在全区地税系统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新体系。围绕上述目标,实行两步走的战略步骤:

第一步:2015-2017年,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收征管体系初步建立。具体目标12个:

1.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新的税源管理模式和税收征管模式初步建立;

2.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征管流程初步建立;

3.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机构、岗位设立和职能调整基本到位;

4.数据仓库、税收风险管理平台等信息化支撑基本满足;

5.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制度基本规范;

6.自治区级、市级两级的数据管理、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机构和职能建设取得突破进展;

7.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和运转;

8.税收风险应对统一、规范;

9.自治区、市地税局两级风险分析,自治区、市、县地税局三级分类风险应对的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基本到位;自治区地税局组织实施大企业、重点税源、重点行业、跨区域税源风险应对初具规模;

10.税收风险管理的过程监控、绩效评价机制基本建立;

11.税收风险管理各类专业岗位人力资源配置基本合理,力争达到全体地税干部总数的30%,税收风险管理专业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12.税收风险管理在减少税收流失、促进税法遵从方面成效显著。

第二步:2018-2020年,在全区地税系统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新格局。具体目标10个:

1.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收征管模式建立完善;

2.全区地税系统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征管流程统一明确,税收风险管理征管规范全部实施到位;

3.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机构、岗位设立和职能调整更加科学、合理;

4.自治区级、市级两级的数据管理、税收风险分析识别中心建成;

5.税收风险管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功能更加完备,应用效果显著;

6.自治区、市地税局两级风险分析,自治区、市、县地税局三级分类风险应对的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自治区地税局组织实施大企业、重点税源、重点行业、跨区域税源风险应对成效明显;

7.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和运转;

8.税收风险管理过程监控、绩效评价严密、科学;

9.税收风险管理各类专业岗位人力资源配置达到地税干部总人数的60%,税收风险管理人才队伍核心力量提高;

10.税收风险管理在减少税收流失、促进税法遵从方面发挥主导性作用。

四、主要任务

(一)实行税源分类分级管理

1.科学分类税源。按纳税人经营规模、行业、特定业务或税种等,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对不同的类型税源实施有针对性的专业化管理,以更好的总结不同行业、类型、规模、性质纳税人的征管规律,提高管理针对性,达到进一步强化重点税源管理的目标。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和实际管理情况,合理设置税源管理机构,将现行按照划片管户设立的税务分局(所),调整为按经营规模、行业、特定业务、税种管理或适当组合管理的税源管理机构。

2.合理划分税源管理职责。将税源管理事项划分为基础管理和风险管理两类,其中基础管理类事项主要包括户籍管理、发票管理、涉税信息管理、调查执行等;风险管理类事项主要包括风险分析识别监控、纳税评估、涉税情报分析。基础管理类可设置户籍管理、发票管理、涉税信息管理、催报催缴、定额管理、欠税管理、调查执行、综合管理等岗位;风险管理类可设置风险分析识别监控、纳税评估、涉税情报收集分析等岗位。根据上述税源职责划分,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重置税收管理员岗责体系,改变原来税收管理员“分户到人、各事统管”的管理方式,不同税收管理员负责不同税收管理事项,由管户转变为管某类具体事务。

3.实行税源分级管理。自治区、市、县(区)地税局、税务分局(所)分别承担不同的税源管理职责,实行上下联动。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监控由县级以上地税机关负责,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地税机关分别设立税收风险分析监控部门,负责本级机关的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和风险任务推送。税源管理分局(所)设立纳税评估部门、县级以上地税机关可组建纳税评估团队或专门纳税评估机构,负责对税收风险分析监控部门推送的任务开展纳税评估或税务审计。基础管理类事项一般由县(区)级以下基层地税机关负责,涉税信息管理分别由各级地税机关根据本级涉税信息职责负责。

(二)建立完善风险管理运行机制

建立“统一分析、分类应对”的风险管理流程,由税收风险分析监控部门依托内外部涉税信息,运用风险预警指标、评估模型等风险分析工具,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进行风险分析识别,对存在税收流失风险的纳税人进行等级排序,按风险等级高低推送风险应对任务。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低风险的纳税人进行涉税提醒,将中、高风险的推送给税源管理部门进行纳税评估或税务审计,将高风险中涉嫌偷逃骗税的推送给稽查部门进行税务稽查,并对风险应对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评价。

1.纵向方面,建立好战略规划、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监控评价的互动机制。战略规划管理机制:上级机关战略规划既是本级一定时期风险管理的重点工作安排,又是下级机关制定战略规划的基础;下级机关对上级战略规划进行分解细化,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级战略规划;上级部门战略规划应尽早制定颁布,使下级能根据上级的规划及时制定本级规划。风险分析识别机制:各层级税收风险分析监控部门按照本级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及年度目标计划,依托内外部涉税信息,运用风险指标、评估模型等风险分析工具,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进行风险分析识别,对存在税收流失风险的纳税人进行等级排序,根据人力资源的状况,按风险等级高低统一推送风险应对任务,由本级或下级应对部门开展应对工作。对低风险的纳税人进行涉税提醒,对中、高风险的由税源管理部门进行纳税评估,高风险中涉嫌偷逃骗税的由稽查部门进行税务稽查。上级机关负责本级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推送风险任务后,下级负责对上级推送的风险任务进行细化分析,并结合本级分析识别结果进行整合,形成风险任务推送。基层税务分局(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风险应对任务以外的纳税人有存在税收风险,可向上级风险分析监控部门建议,形成风险应对任务;根据应对结果向上级提出完善风险分析识别建议。风险监控评价:各级地税机关制定风险管理质效评价体系,由风险分析监控部门对风险应对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评价,对风险识别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风险等级排序与实际状况吻合情况、风险应对措施有效性等进行评价,开展风险应对复核,提出完善管理对策,改进管理措施,从而形成自上而下又自下而上的税源风险管理运行机制。

2.横向方面,建立好各部门的互动机制。各级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决定本级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风险年度工作计划、风险年度报告及风险管理其他重大事项;统筹协调各部门风险管理实施中的措施和要求。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各行业、税种的风险特征、风险识别指标、风险分析模型业务内容,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确认发布。各业务职能部门提出年度风险管理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梳理整合,统一发布任务。各级地税机关应合理界定各业务职能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责,建立工作程序和协作制度,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实现各部门间有效的信息传导、业务衔接,促进税收风险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形成税收风险管理的一体化协作。

3.外部方面,建立好协作机制。通过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税收保障办法》,完善协税护税体系,加强涉税信息共享。

(三)提高信息化支撑

1.做好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决策二包的落地实施建设。一是根据广西的经济税源特点、现行的征管状况,加载本地的指标、模型,重点研究建立房地产、建安、制糖、有色金属等行业模型;在指标建设上,尽可能涵盖各个税种,注重财务报表数据的勾稽关系进行运算,提高指标的有效性;依托指标模型,对纳税人涉税信息进行综合比对分析,及时发现风险疑点。二是在系统中实现一户式评估功能,实现风险管理系统既能进行批量风险分析识别,又使税收风险任务在推送后应对人员能运用系统的功能进行单户式的案头分析评估。三是实现指标模型动态配置固化复用,实现风险任务参数化排序定等按户归集推送,实现可按岗责体系灵活配置的风险应对处理流程,以适应全区各地的业务差异,为风险管理机制的顺畅运行提供平台支撑。

2.适应“大数据”时代的要求,建设数据应用平台,提升数据资源的深入挖掘和分析利用。按照数据标准层、数据仓库加工层和数据分析应用层三个层面,打造数据应用平台构架。统一全系统的数据治理环境,实现各类数据的集中定义、审核维护管理;在统一数据标准的基础上,通过数据抽取、清洗、转换、匹配、整合等加工功能,实现内外部各种形式数据源的标准化、格式化,成为能直接分析应用的可用数据资源。统一数据集成环境,实现数据集成在设计、部署、配置、管理上的统一化、集中化和自动化,实现各层级分析人员基于平台自主选取数据项、灵活开展数据分析,最大程度发挥数据分析应用的效果。

3.加强涉税信息获取。一是建设《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实现第三方信息获取渠道顺畅。二是完善网上税务局功能,使户籍资料、纳税申报资料和财务报表等涉税信息实现自动采集入系统。三是推广征管资料电子影像系统、网上审批系统,表证单书系统,为顺畅开展税收风险管理提供支撑。

(四)加强数据质量管理

以推行“金税三期”工程和《全国纳税服务规范》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为契机,明确数据管理职责,统一数据标准,规范数据管理流程,完善数据治理方法及考评机制,建立健全数据管理机制。一是加强数据事前管理。制定数据管理各类制度,明确数据的来源渠道、标准口径、监控方法、纠错方法、责任部门等,使数据质量管理规范有序。研究明确需要采集的涉税信息数据,包括内部生产系统产生的、外部纳税人应当报送的以及第三方相关信息等。统一数据的采集口径、标准,规范征管流程中的表证单书。遵照税收数据标准,重点提炼表内数据采集规范的约束内容,增加表间逻辑关系和其他管理要求,完善信息化采集手段,设置入库数据表内、表间勾稽关系的审计及系统间的数据审计等;增加外部信息的审计功能,监控采集的涉税信息质量。强化培训提高,对外积极辅导纳税人、第三方社会综合治税部门,提高申报资料、涉税信息资料的报送质量;对内加强对各类征管软件操作人员培训,熟悉业务要求,强化操作规范,确保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的准确完整。二是加强对数据进行事中、事后的监控管理。对产生的各类数据开展动态的监控管理,及时发现数据不准确、不完整、不一致等异常。定期开展数据质量评价考核,对异常数据的产生要剖析问题成因,提出整改建议,及时归集发生错误率较高的数据指标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各相关岗位进行改进,提升整体数据质量。三是完善数据管理组织机构。各层级地税机关要成立数据管理领导小组,自治区、市地税局成立数据管理中心,明确各部门各岗位数据管理职责,形成纵向各层级互动、横向各部门联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设立数据管理岗或数据情报岗,专门从事日常数据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五)以风险管理为引擎,科学规范税收征管业务流程

以《全国纳税服务规范2.1》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为指引,结合简政放权、减少调查审批环节,确立纳税人自主申报主体义务的要求,从兼顾强化税源后续管理及优化纳税服务的角度,调整优化征管业务流程,按风险管理事项重新明确划分涉税事项,以及相应的流程、表单,明确风险管理业务规程,做好实施《全国税收征管规范2.0版》的准备。一是梳理工作流程。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要求,确定事务性涉税事项工作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内容、所需表单、操作规范,既要减少程序,方便操作,便于纳税人,又要保障后续的税源分析监控需要。按这一标准来重新定岗、定责、定人。二是规范风险管理工作规程。明确税收风险识别规则,包括风险分析的内容、风险分析方法的运用及风险等级排序规则、风险应对任务确定、应对指引规范等,使风险分析方式既灵活多样,又有章可循。明确风险应对程序,按纳税人的规模、风险的大小和事项的复杂程度等确定应对策略、应对层级、应对部门和风险应对任务的分配。明确纳税评估工作的案头审核和实地审核规范、纳税评估移送稽查衔接、风险应对复核、结果评价等制度,实行风险管理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保障风险管理过程规范有序,并形成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三是按照实施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的要求,构建适应风险管理需求和优化纳税服务的征管业务流程,对原有征管与服务流程重新梳理、整合、优化。调整税源管理部门和办税服务厅的职能划分,将由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归集由办税服务厅前台受理,并把部分基础管理事项调整由办税服务部门办理,不断完善涉税办理事项前台后台的衔接流程。

(六)加强人才培养,组建强有力团队

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全国领军人才”和广西地税“十百千”人才的培养计划,主动适应税收风险管理、专业化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在制定每年的培训计划时,侧重安排相关风险管理业务的培训教育,并集中培训经费,聘请优质师资,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培训风险分析、纳税评估知识技能,努力培养精英专业人才。二是在实践中培养人才。组建风险分析、纳税评估、数据管理、信息化等专业团队,以团队的方式开展各项工作,研讨解决重大疑难事项,不断增强实践经验;开发建设各类工作团队交流互动平台,让各团队成员在交流讨论中相互借鉴、共同提高。三是加强各级人才库建设。健全专业人才激励机制,培养选拔一批风险分析、纳税评估、税收数据情报分析和信息技术等税收征管领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