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税局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项目方案

30.03.2016  10:48

一、举办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新闻发布会

(一)时间:2016年4月1日上午10点

(二)主办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

负责部门:自治区地税局办公室牵头,劳务税处配合。

(三)地点: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四)参加人员:自治区营改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纳税人代表,中央驻桂新闻媒体、自治区新闻媒体。

(五)发布会议程

1.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黄胜杰主持新闻发布会

2.自治区国税局局长汤志水介绍营改增背景

3.自治区地税局局长关礼讲话

4.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唐仁健讲话并宣布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

二、开展纳税人眼中广西地税十大“利民政策、便民服务”评选活动

(一)时间:2016年4月

(二)主办单位:自治区地税局

承办单位:自治区地税局办公室、纳税服务处牵头,局内相关处室协办。

(三)项目内容:通过组织纳税人、社会公众评选广西地税系统2015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依法治税、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各项工作中的十大“利民政策、便民服务”,并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遵从度、获得感。

三、在广西新闻媒体发布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评定结果

(一)时间:2016年4月

(二)主办单位: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

负责部门:自治区地税局纳税服务处牵头,办公室和稽查局协办。

(三)项目内容:联合自治区国税局在广西新闻媒体发布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评定结果,曝光税收违法“黑名单”纳税人和涉税违法案件,推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四、向社会公布十大税案

(一)时间:2016年4月

(二)主办单位: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

负责部门:自治区地税局办公室牵头,稽查局协办。

(三)项目内容:联合在《广西日报》等主流媒体上曝光典型案例(地税十个、国税十个)。

五、播放税收公益宣传片《新常态·新税风

(一)时间:2016年4月1日至30日

(二)主办单位:自治区地税局办公室

(三)项目内容:2016年4月1日起,每天在广西卫视的黄金时段播出税收公益宣传片《新常态·新税风》。

六、在广西卫视《广西新闻》栏目播放税收宣传走字广告

(一)时间:2016年4月1日至30日

(二)主办单位:自治区地税局办公室牵头,纳税服务处协办。

(三)项目内容:2016年4月1日起,每天在广西卫视《广西新闻》栏目播出走字广告,宣传最新税收政策等。

七、制作税收宣传月手机报专栏

(一)时间:2016年4月1日至30日

(二)主办单位:自治区地税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处室协办。

(三)项目内容:对最新税收政策、社会关心的税收热点问题进行宣传解读,通过广西新闻网制作成手机专栏,发送给手机用户,让广大纳税人“应知尽知”。

八、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系列专题报道

(一)时间:2016年4月1日至30日

(二)主办单位:自治区地税局办公室

(三)项目内容:在《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广西电台、新华网广西频道、人民网广西频道、广西新闻网等区内主流媒体,专题报道全区地税系统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情况。

九、与自治区国税局联办“广西纳税人学堂

(一)时间:2016年4月1日

(二)主办单位:自治区地税局、自治区国税局

负责部门:自治区地税局纳税服务处

(三)项目内容:与自治区国税局联办“广西纳税人学堂”(作为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项目之一)。

十、联办“韦税官咨询台”专栏

(一)时间:2016年4月开始

(二)主办单位:自治区地税局、自治区国税局

负责部门:自治区地税局纳税服务处

(三)项目内容:与自治区国税局在《广西日报》《南国早报》等新闻媒体联办“韦税官咨询台”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