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税局2015年度工作绩效展示

10.12.2015  15:58

2015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减税政策叠加等因素影响,自治区地税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决策部署,以稳增长、促增收为总基调,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动力,以开展“问题整改年”和“积案化解年”活动为抓手,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各项工作稳中有进、成效明显,为加快实现广西“两个建成”目标作出了新贡献。

一、组织收入实现新突破

坚持把组织收入工作作为头等大事、中心任务,立足抓早抓紧抓实,地税收入保持了平稳增长,并再次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一是加大税源排查和任务落实力度,摸清摸准税源增长点,科学制定各征收单位全年收入预期目标,并把收入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到征管人员。二是加大税收分析预测力度,注重宏观与微观分析相结合,对税收与经济税源背离较大的行业进行税收风险分析,为税收征管、税务稽查提供问题线索和对策建议。三是加大重点税源管控力度。1-11月,全区11672户重点税源企业共缴纳地税收入530.2亿元,占全部地税收入的62.5%。四是加大挖潜堵漏力度,前11月共挖潜堵漏增收税款80.2亿元。五是加大组织收入督查力度,每季度由局领导带队分别深入基层征收单位进行督查,确保了组织收入措施精准到位。1-11月组织财政收入848.8亿元,同比增长8.1%,高于全国平均增幅0.5个百分点,增速位列全国第12位、西部第3位,分别比2014年同期前移了5位和2位;收入完成情况总体良好,与我区经济发展基本相适应。预计全年地税收入可完成978亿元,同比增长6%,扣除“营改增”划转因素后实际收入超过1000亿元,顺利完成“十二五”发展目标。

二、深化改革取得新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确保了改革有序有效进行,达到了改有所进、改有所成。一是切实推进税制改革。全面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全区6个产煤的设区市共18家煤炭企业享受了改革红利,实现了清费降负的改革目标;推进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进一步扩大了政策实施面。二是切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从2015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比全国提前了1个月,使办理时限从20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得到了国务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三是切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分批分期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目前仅保留7项行政许可事项,并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事项;将“税收优惠办理”中的59项“核准类”事项按“升级规范”进行办理,全部实现了即时办结。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向社会发布了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和一般程序流程图;全面推行“先办后审、审管分离、办管分离”工作,实现了前台提升办理效率、后台强化后续管理的工作目标;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集中预受理和预审查,审批时间由15天缩短到15分钟。四是切实深化征管改革。全面推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促进了《征管规范》与《纳税服务规范》的无缝对接。迅速启动并全力推进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推广工作,确保了“金三系统”顺利按期全面上线并平稳运行。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组织开展户籍、发票、营改增、国际税收、股权转让等12个重点事项风险管理,开展建筑安装、房地产、水泥等行业共49个税收风险模型验证工作;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入库税款1200多万元。

三、助力增长谋划新举措

坚持把全力以赴稳增长作为地税工作的首要任务和第一责任,推动各项稳增长措施落地生效,为广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按照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扶持、精准考核“四个精准”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释放了政策红利,特别是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成效得到国务院领导批示肯定。主动作为、谋划出台100条支持广西深入实施“双核驱动”战略、推动“三区统筹”协调发展税收政策服务措施,全力支持广西稳增长;“以购代建”模式筹集政策性移民安置用房建议获得自治区陈武主席等3位领导批示表扬;草拟并向自治区政府上报了《培植涵养广西地方优质税源实施方案(代拟稿)》,构建地方优质税源培育涵养机制。落实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暂停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新政策,全力助推“互联网+”发展战略。1-11月累计为纳税人减免税款45.6亿元,免收发票工本费和税务登记证工本费3500多万元。

四、依法治税迈上新台阶

坚持以税收法治理念为指引,着力推进法治地税建设,制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进依法治税的实施意见》,提出了26项依法治税新举措;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落实税收政策同步解读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大力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 制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设立法律顾问室,聘请22名法律顾问,得到自治区领导批示肯定;着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简易程序流程图和一般程序流程图;进一步完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与自治区国税局联合开展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工作;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机制,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着力加强税收执法督察,自查自纠税收执法问题;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1-11月共查补入库收入9.61亿元;依法向社会公开曝光22起涉税违法案件;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连续5年被评为优秀等次,2014年度位列41个区直部门第1名,被评为2013—2014年自治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五、服务升级展现新风貌

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优化纳税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规范地税人。推行《全国纳税服务规范》,全面梳理前台业务规范,理顺后台业务衔接流程,促进了纳税服务规范的全面落实。推广和完善同城通办、网上办税、免填单、一机双屏、自助办税等多元化办税方式,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免费复印服务,在各级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和“涉外企业咨询服务岗”。拓展12366热线、地税网站的咨询服务功能,设立12366热线“走出去”企业政策咨询专席,强化广西地税局微信公众帐号、纳税人网上学堂、纳税人学校和纳税人之家建设。推进“互联网+税务”建设,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改进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管理效能。在国家税务总局满意度调查中,广西地税排名较上年前移6位;广西地税官方微信被国家网信办评为“政务微信优秀公众账号”。

六、国地税合作呈现新气象

稳步实施《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力推服务融合、执法整合、信息聚合,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加强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税务稽查衔接协作,降低了征纳成本;联合自治区国税局评选出A级纳税人12694 户,并在门户网站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倡导依法诚信纳税;联合自治区国税局、广西银监会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与15家银行及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累计为284户诚信纳税企业获准贷款(授信)9.66亿元,受益人数15800人,得到了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报道并获国务院领导批示表扬。

七、规范管理激发新活力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队要求,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抓党风廉政建设,狠抓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由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对全区市、县(区)地税局及区局各处室、直属机构一把手进行集体约谈;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肃整治“四风”问题,重点开展“六个专项治理”,并强化巡视、审计、执法监督,“四风”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结合组织绩效管理,全系统全员推行个人绩效管理,绩效考评结果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奖励惩处等挂钩,大力治庸治懒取得好成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拔配备处级干部47名,派出26名干部跨层级、跨部门、跨省区挂职锻炼;率先在全国税务系统完成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级并行工作,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系统21个集体、13人次荣获全国和自治区荣誉称号;2014年广西地税局在国家税务总局绩效考评中荣获地税系列第5名,是中西部地区唯一进入前5名的省份。

当前,地税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一是税收增长后劲不足。经济形势依然严峻,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地税收入增长稳定性不强,不确定因素较多,税收增长动力不足,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的压力前所未有。二是“营改增”减收压力大。“营改增”如全面扩围,地税收入将锐减300亿元以上,对地税收入发展产生巨大影响。三是社会综合治税难度大。审批权限下放后,事中事后监管任务加重,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建设滞后,信息交换不流畅不及时,一些税种和行业有效控管难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