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局召开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警示约谈会

03.08.2016  20:06

              2016年7月28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南宁召开部分药品生产企业集体约谈会,因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简称药品GMP)要求被自治区局收回GMP证书的12家药品生产企业,分别就本企业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分析,并对企业在整改中遇到的困难进行了研讨。

              会上,自治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文东旭指出,对存在的问题,各企业要深入查摆,举一反三,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文副局长强调,今后,自治区局将继续加大药品生产环节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对不良行为较多的企业、质量风险较高的品种实施重点监管,加大飞行检查覆盖面。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药品生产监管的严峻形势,积极研究探索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法和措施,牢牢抓住监管主动权,主动查找问题,科学分析形势,提前预判风险,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能。药品生产企业要正视问题,全面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药品安全。要牢固树立守法意识和质量意识,坚决杜绝主观故意违法行为,守住底线,不断提高药品质量控制水平,杜绝掺杂掺假现象;要提升质量管控能力,加强员工培训。企业管理者要在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生产效率、加强市场销售等方面下功夫,向管理要效益,决不能牺牲质量求效益。

              12家2016年被收回药品GMP证书的企业负责人、相关市局分管领导和药品生产科负责人,自治区局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共计30人参加会议。(药品生产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