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提前下达2017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3亿元

20.01.2017  22: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工交〔2016〕79号)的要求,为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期,自治区财政提前下达2017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3亿元。 

  新常态下,近年来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意愿不强,实体经济增速逐年放缓。为做好调结构、稳增长文章,自治区财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2017年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超过10 亿元,主要通过无偿补助、贷款贴息、财政奖励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新材料新技术推广应用和新产品产业化生产、信息服务业发展以及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等。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支持的程序为:发布年度资金申报指南--企业(单位)按规定进行申报--各级工信和财政部门按属地原则对企业(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提出项目和资金扶持方案报自治区政府审定。目前,项目已基本申报完毕,各市县已将经初步审核的材料上报告自治区。下一步,财政厅将会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抓紧对项目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及时将余下的资金下达给相关市县,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企业的投资,推动大企业、大工业项目加快实施,促进工业经济稳步增长。 

 

报送单位:工业交通处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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