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自治区总工会2015年度绩效考评 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06.06.2016  20:28

在2015年的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工作中,社会公众对我会2014年度的整改工作和2015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根据自治区绩效办的要求,结合我会实际,现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政务公开、绩效考评、程序简化、效率提升方面

(一)关于“希望精准扶贫,公开透明”的问题, 我会已经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通知》(桂工发〔2016〕4号)以及《区总定点扶贫工作方案》,落实了年度定点扶贫工作经费和工作队员,加大对定点扶贫村的帮扶力度,下一步将按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开展区总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帮扶贫困户联系贫困生活动,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关于“增加整改成效公开透明化”的问题,将通过自治区总工会宣传平台加大对整改工作取得成效的宣传力度,增加整改成效的公开透明,重点通过自治区总工会门户网、自治区总工会办公OA系统 、广西工人报、桂工网等平台宣传整改工作成效。

责任单位:办公室、宣教部

责 任 人:覃德拾、丁爱民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0日前

(三)关于“对基层考核指导应更实和可操作性,对基层工会和职工的帮扶力度应更大些,各项指标应切合实际不虚夸”的问题,我会已制定印发了《2016年自治区总工会对各市工会重点工作考评方案》(桂工办发〔2016〕7号),对考评内容、办法、步骤、要求和奖励办法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增强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今后我会对考核指标设置要更加注重实际,更加趋于合理。

(四)关于“绩效考评指标应更贴近基层实际”的问题,从加强基层考核指导的可操作性,加大对基层工会和职工的帮扶力度上,目前,我会正在认真贯彻全总关于困难职工精准脱困解困的工作部署。困难职工致困的原因复杂多变,需要认真甄别。由于《广西工会困难职工管理暂行办法》和《广西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桂工办发〔2015〕55号)印发实施不足半年,各地遇到的一些问题还需要认真总结和分析。我会一直在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建立了广西工会保障工作市县和产业两个QQ群,实时解答大家在工作中遇到的棘手问题。此外,我会加强对各市、县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培训,多次派工作人员参加各地的培训工作。下一步,我会将根据各地贯彻落实桂工办发〔2015〕55号文件的情况,制定进一步的实施细则,对一些普遍性的问题予以明确,增强文件的可操作性。

(五)关于“医保等重点工作应纳入部门绩效考评内容之一”的问题,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已经制定出台了新的《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试行办法》,将业务权限收归工会自营。目前,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已经起草了开展该项工作的具体通知,进一步明确各市的工作指标。

责任单位:办公室、保障部

责 任 人:覃德拾、黄月萍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0日前

(六)关于“效率提升、办事效率慢” 的问题,我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抓好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制定完善了60余项工会主要工作流程图和30多项规章制度,提升了工会工作规范化水平;同时,严格落实机关效能建设要求,对各项请示、报告及相关事项要限时办结,及时反馈,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责任单位:办公室、组织部、保障部

责 任 人:覃德拾、徐辉长、黄月萍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0日前

二、加强调查研究,指导、服务基层方面

针对社会公众提出的“希望多到基层调研,多下基层指导工作;希望自治区总工会在制定政策之前能够深入基层了解,对于政策的制定能够更贴合群众和职工点;百色市,多深入基层,收集基层的意见;对钦州市没有什么感情,没到工厂了解职工辛苦,希望多下基层了解职工生活及工作;自治区对基层总工会调研还做不够,多考虑到基层是否做得到位”的问题,我会将建立完善《工会干部联系企业和职工工作制度》,从制度上要求各级工会领导深入基层,努力做到贴近实际、体恤基层,促进干部职工真正走下去、沉下去,特别深入到边远地区一线工矿企业,更加注重加强对民情民意的收集与了解,畅通渠道,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和心声,多深入干部职工中去,了解、关心、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制度》和《区总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实施意见》,加大工会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力度,同时在开展调研和布置工作时,要更加注重实际,更加倾向基层,更加务求实效,更多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创造条件和服务。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 任 人:覃德拾

整改时限:2016年6月30日前

为总结近年来我区服务农民工的工作经验,推动服务农民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发展,经研究决定,区总研究室联合保障工作部、民主管理部及区总干校开展广西工会创新服务农民工工作研究。课题调研组采取典型调研、问卷调查、搜集整理考察对象资料等调研形式,深入北海、贵港、来宾、河池、崇左等地市,走访福建、江西等服务农民工工作走在前列的兄弟省市区开展工作调研,总结近年来我区服务农民工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结合我区实践提出具有广西特色的创新服务农民工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进一步提升广西工会服务农民工工作水平。3月10日至3月31日,制定课题研究工作方案;成立课题组,明确课题研究人员;制定调研工作方案,做好调研进度安排;明确调研组工作分工。4月1日至5月31日,开展资料收集和文献研究;设计、印发调查问卷和统计表,开展统计分析;开展学习考察、典型调查、调研座谈、实地走访、个别访谈等工作;6月1日至7月30日,召开课题研讨会,确定课题结构框架;明确执笔人、统稿人,撰写课题报告。

责任单位:研究室

责 任 人:韦克轩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三、强化宣传、沟通交流方面

(七)关于“多宣传开展维护职工权益活动”的问题,我会将进一步整合工会媒体资源和宣传平台,加大对开展维护职工权益活动的宣传力度,重点通过广西工人报、自治区总工会门户网、桂工网 、桂工网微信 、桂工网微博、广西工运等媒体和平台强化宣传,广西工人报加强与区总业务部门的联系,重点办好《维权资讯》、《关爱农民工》等栏目,扩大影响力。

责任单位:宣教部

责 任 人:丁爱民

整改时限:2016年10月31日前

(八)关于“多开展宣传工作培训”的问题,我会已制定了开展宣传工作培训计划,2016年拟举办全区工会领导干部新媒体应用培训班、全区工会干部新媒体应用暨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广西工人报拟举办全区工会新闻宣传通讯员培训班,提升工会干部新媒体应用、新闻宣传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宣教部

责 任 人:丁爱民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0日前

四、队伍建设、培训提升方面

(九)关于“工会组织建设方面,采取切合实际”的问题,我会将以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党组织组建巩固提升百日攻坚”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党工共建,强化工作落实。突出抓好重点区域、行业建会工作。突出抓好各类开发区(园区)组建工会工作;继续推动大型在建项目(单项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规范建立工会组织;加大农业合作企业农民工入会工作力度;加强对物流(快递)园区、家政服务业、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组建工作和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推动在规模以上国有企业务工的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

突出抓好农民工会员发展工作,继续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制定《2016年全区工会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攻坚年方案》和《2016年全区发展农民工会员目标任务分解表》,不断创新建会形式和宣传动员方式,最大限度把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在中小企业集中的地方和产业集群推进县以下区域(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实现对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科技工作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等有效覆盖。同时通过明确目标任务、开展主题月行动、领导分片包干、强化宣传发动、加强服务吸引、创新组织形式、突出精准建会、建立通报制度等8项措施确保工会组建及会员发展目标任务的完成。到2016年10月底,全区各类法人单位建会数和会员入会数增长3%,建会率和入会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全区增加农民工会员100万人,农民工会员数达350万人。

责任单位:民主管理部

责 任 人:刘宁

整改时限: 2016年12月31日

(十)关于“对基层业务培训最好在年度8-9月较好,年度开培训基层工作太多,很忙,难以排得时间参加”的问题,我会今年共安排培训班7个,各部门和驻会产业工会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5个,时间安排上从3月到11月,在时间的安排上是相对合理的,但是因为举办的培训班较多,也要结合区总干校的办班时间安排,而且各部门的业务工作不尽相同,举办培训班的时间不可能都安排在8-9月份。2015年培训班比较集中在第四季度的原因是因为区总干校培训楼装修,到了下半年才具备办班的条件,因此2015年度的培训班对基层工作安排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十一)关于“建议加大对市、县、区级总工会业务干部,特别是新任职的工会业务干部的专业培训,钦州市希望多组织工会干部去学习创新改革” 的问题,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总工发〔2014〕13号)“干部教育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全国总工会重点对省、市、县级工会主席、部分大型企业工会主席、工会干部院校师资以及全总机关干部等进行培训。省级总工会重点对所属地方工会专职干部,省属大中型企业工会干部进行培训。地市级以下工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其他工会干部的培训。各级工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完成本级培训任务,努力实现对工会干部培训的全覆盖”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总工会工会干部培训计划的通知》(总工办发〔2016〕7号)“在统筹资源、加大力度,对工会干部进行广覆盖培训的同时,进一步突出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着力举办好以下重点班次:一是根据全总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举办省级工会主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工会工作全面改革创新’专题研讨班。二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加强县级以上工会新进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培训,举办新任省级工会主席培训班,并在其他培训班中加大市、县新任工会主席的调训力度”的相关要求,我会将举办7期培训班,分别是“全区新任工会主席培训班、全区乡镇(街道)总工会主席培训班、全区乡镇(街道)工会主席培训班、全区县级工会主席培训班、全区工会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全区工会领导干部培训班、全区县级工会党组书记培训班”,计划调训人员600人次,我们将根据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好培训。

责任单位:组织部

责 任 人:徐辉长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

(十二)关于“认真解决乡镇工会人员编制”的问题,开展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是为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总工会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好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服务工作而建立的,此项工作得到了自治区编办的大力支持。但是“解决乡镇工会人员编制”的权限在县级编制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自治区编办也不能干涉下级编制问题,因此建议这个问题由各乡镇工会向所在县级工会报告并争取当地县委县政府的支持。

五、项目(资金)安排方面

(十三)关于“工会经费就向基层倾斜”的问题,2014年12月自治区总工会印发了桂工发〔2014〕75、76、77号文件,进一步加大工会经费向下倾斜力度,夯实工会工作基层基础,在综合考虑调控能力的前提下,对全区各级工会经费分成比例进行了调整。地税代收、财政全额划拨工会经费分成比例,基层工会留成由50%(地税53%)提高到60%,这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工会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工会的整体实力。调整分成比例后,2015年区总减少经费收入6604万元,14个市级总工会减少2608万元、96个县级总工会减少315.6万元、产业工会减少489万元,合计10016万元。工会经费分成体制改革是自治区工会财务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的具体行动。在区总本级留成经费中,2015年用于全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和劳模的维权服务、送温暖帮扶补助,以及全区工人文化宫、职工之家等职工文化阵地建设支出达90%以上,用于机关行政支出不足10%,有效促进了全区工会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

(十四)关于“加强对县级基层设施建设 ,如:工人文化宫建设”的问题,我会高度重视,将采取措施:

加强顶层设计,从自治区层面加大对职工文化活动阵地的政策支持;争取党政支持,以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纳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为契机推动各地启动项目建设;加强监管力度,规范运营行为,充分发挥基层工人文化宫服务职工群众的公益性作用,利用一年的时间,集中清理整改一些基层工会的工人文化宫、职工文体活动中心等职工文化活动阵地的业务用房用于开展公益性活动的主业项目少于全部项目的60%的问题;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掀起全区基层工人文化宫建设新高潮,根据2016年度预算安排,计划列支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工人文化宫建设,此项工作将于2016年底前完成,争取到2018年,每个县均建成职工群众文化活动场所。

责任单位:资产监督管理部、财务部 

责 任 人:梁海章、张立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0日前

六、职工维权、困难帮扶、劳模管理

(十五)关于“建议下达文件明确解决职工福利;多关心基层工会的建设和发展,职工的福利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部门都要明朗明确,八项规定下来了,职工的福利一点都没有,一滴油一袋米都没有了,建议要下达文件要明确解决职工福利”的问题,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统一规范工会财务行为,使工会经费更好地服务职工,自治区总工会于2015年1月30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意见》(桂工发〔2015〕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基层工会经费开支作了五项规定:一是组织会员看电影和春游秋游活动;二是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三是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四是职工文体活动及奖励;五是会员困难补助及慰问。其中 “(二)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基层工会在法定节日可以向在职的工会会员发放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每位会员年均总额最高不得超过 1000 元。慰问形式主要为实物,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和代金券, 不可发放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 基层工会经费五项开支规定涵盖了当前职工基本的福利要求,经过一年半来的贯彻落实,相关福利问题普遍得到了很好地实现。

(十六)关于“1.在目前整个经济环境比较困难的情况之下,应该在企业里面大力倡导企业与职工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2.积极推进企业贯彻落实广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3.利用工会组织和各级政协组织呼吁党委政府积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尤其是把服务农民工升级版这个课题中为农民工在城市购房租房提供政策支持”的问题,我会将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区总成立了企业改革工作组,参与做好企业改革过程中的政策指导、现场指导、职工思想和权益维护等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区总企业改革专项工作组

责 任 人:陈元滚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0日前

(十七)关于“钦州市钦北区,深入民营企业,带动中小型企业,对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引导;对老的、有贡献的人群,政府多关注,让他们发挥余热。广西各区希望多开展一些权益维护活动,比如在报纸、媒体、网络上多宣传。对职工的权益法规和条例,希望有一个更快捷的传达方式,更快捷的了解方式”的问题,我会计划采取以下措施抓好整改:一是编印普法宣传资料。编印《工会常用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七五”普法材料汇编》、《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下发到基层。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自治区总工会在《广西工人报》、广西工会网开设了普法宣传栏目,长期开展法律宣传。依托 “桂工网”中的“职工在线”开设与职工互动平台,回复职工提出的法律问题,普及法律知识。三是将全区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站(点)的值班电话在广西工人报、桂工网、广西工会网等媒体上公布,职工可以通过电话进行法律咨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不定期组织律师团律师参与服务农民工、送法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四是组织工会干部和职工以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2016年计划举办一期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大赛,同时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进行普及宣传。五是举办普法培训班。邀请法学专家、教授、社会律师等为工会干部和职工传授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进而通过他们将法律知识传播到基层企业和职工。

责任单位:法工部

责 任 人:黄林毅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0日前

(十八)关于“积极推进企业贯彻落实广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问题,我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整改:一是加强集体协商宣传引导提高社会认同。在广西工人报、当代广西杂志上开办系列专题报道,加大集体协商尤其是《广西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以下称《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在社会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二是2016年6月联合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工商联、广西企联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联合下发通知,开展“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要约行动月”活动,实施集体合同攻坚计划,合力推进集体协商工作,促进《条例》实施。三是协同协调劳动关系有关各方通过开展联合督查、推动《条例》贯彻落实,推动工作开展。四是2016年6月举办一期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业务培训班,重点安排《条例》解读课程,大力宣传《条例》,让学员们学好学透相关内容,以便在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

责任单位:法工部

责 任 人:黄林毅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0日前

(十九)关于“安排法律援助的律师都下到基层来,如果律师都在园区驻点的话,对农民工的劳事纠纷会有帮助”的问题,我会将在继续抓好县以上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站建设的同时,努力将服务工作向企业和一线职工延伸,打造好工会律师“一小时”服务圈,多方为职工、农民工提供贴心、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使之真正成为工会维权品牌。2016年计划在职工、农民工聚集的工业园区、重点乡镇、大型企业建设、重点项目工地建设100个服务站(点)。全区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站(点)的值班电话在广西工人报、桂工网、广西工会网等媒体上公布,工业园区的职工、农民工有需要法律援助,可以在律师值班期间现场咨询,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各级工会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法律进课堂、法律进基层”等活动,组织律师积极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为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提供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法工部

责 任 人:黄林毅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0日前

(二十)关于“维护工人,保护工人,倒闭企业老板有钱压在银行,法院查清楚后解冻工资发给我们”的问题,依照该职工给的信息,企业倒闭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话,按照我国的《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在企业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拖欠职工的工资是排在第一顺位受偿,因而职工有权向法院申请要求执行破产企业资产。如果职工有需要,可以就近向所属总工会和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反映和寻求帮助。

(二十一)关于“柳州市万顺汽车部件厂欠员工2014年11月3日到现在的工资没有发,一共80多名员工2个月的工资大约32万元左右,柳州市总工会也帮请律师,要求能维护员工工资尽快领到。柳州市希望一年比一年搞得完善点,比如2015年万顺汽车部件厂欠60多个工人3个月的工资没发,要求帮出面调解工资”的问题,经调查了解,2015年1月,柳州市总工会受理了罗某等55名职工与柳州市万顺汽车部件厂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程序的法律援助申请,并由市总工会职工律师团律师提供了免费代理。上述案件,于2015年3月在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依法立案,并于2015年6月开庭审理;2015年10月,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作出裁决,大部分支持了职工的仲裁请求;2015年11月,因双方都未提起上诉,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此后,罗某等55名职工已向柳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上述案件在柳南区人民法院执行程序中,遇到如下障碍:一是柳州市万顺汽车部件厂自2014年底以来已进入停产歇业状态,企业资产被查封或冻结,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二是该厂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公司投资人曾清淋与多方发生债务纠纷,给法院和职工的回复均为无履行能力。

区总和柳州市总工会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必要时也会参与协调,尽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法工部

责 任 人:黄林毅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0日前

(二十二)关于“加大对劳模支持帮助;对劳模的生活多关心;劳模每年聚一聚很好,希望延续下去”的问题,我会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整改措施。

一是继续深化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自2016年起,我会计划每年命名10—15个自治区劳模创新工作室,到“十三五”期末,共命名50—75个自治区劳模创新工作室;为劳模创新工作室提供工作经费支持,劳模创新工作室日常工作和活动经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对荣获自治区劳模创新工作室的,我会将一次性补助5万元建设资金,每年计划投入50—100万元,支持其开展创新活动。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增加工作室设施、开展创新活动的必需用品等,并确保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责任单位:劳保部

责 任 人:王志忠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0日前

二是精心安排好劳模的休养工作。我会在2014—2018年劳模休养五年规划中计划2016—2018年每年计划安排600名劳模进行休养,每年5月制定下发劳模休养活动计划安排,并在当年11月前完成全部休养批次。每批次时间一般为7天(含报到和返程)。组织的劳模休养活动,原则上安排到具有接待条件好、服务意识强的区总下属疗养院、俱乐部。根据情况也可组织到区外全总定点和部分省市劳模休养基地休养。休养内容上以满足劳模需求、符合休养实际、突出产(行)业特色的休养活动为主。活动期间主要安排形势报告、交流座谈、健康体检和讲座、参观考察、文体活动等内容。并适时根据休养实际和劳模的意见、建议,逐步改善劳模休养条件和环境,提高劳模休养待遇,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真心关爱。

责任单位:劳保部

责 任 人:王志忠

整改时限:2016年11月30日前

(二十三)关于“提高困难职工救助金”的问题,2015年12月,我会印发了《广西工会困难职工管理暂行办法》和《广西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桂工办发〔2015〕55号)。办法和细则总结了全区各级工会保障工作部门多年来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经验,在贯彻全总有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统一了困难职工认定、审核、救助的各项标准和程序。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有一套严格规范的标准程序,救助金额也有明确的标准限额。目前,工会用于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的资金主要是中央和自治区的财政资金,这就要求各级工会必须主动将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纳入政府的社会救助体系当中,保持与政府民政、人社、教育、住建等有关部门各项社会救助标准的协同一致性。具体而言,在救助标准上,必须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为基准,对职工家庭因各种原因导致可用于日常生活性支出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时,给予补助差额部分的救助,工会不宜自行提高救助金额。为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和《细则》的规定,全区各级工会将在2016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已建档困难职工的摸底排查工作。我会已经筹备组成3个工作组赴各市进行该项工作的督查,预计7月份完成。针对督查中可能发现的救助金额过低的问题,将督促各级工会补足救助差额,对于救助金额超过限额的问题,也将严肃整改,确保资金使用依法合规,确保满足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保障部

责 任 人:黄月萍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0日前

(二十四)关于“困难职工入户调查”的问题,《广西工会困难职工管理暂行办法》和《广西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桂工办发〔2015〕55号)已经明确所有新申请的困难职工必须由基层工会进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已经成为困难职工审核的必经程序,这与中央和自治区精准扶贫精神相符。

七、廉政建设方面

1.2016年2月19日区总召开了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月21日召开了全区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专门邀请了自治区纪委的领导进行授课。

2.区总党组与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进行考核。

3.今年,我会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列入对市总工会重点工作考核任务,实行一票否决。

总之,我们将按照绩效办的要求,抓好社会公众对我会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确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做好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绩效办(代)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