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

27.04.2017  21:42



▲会议现场


4月27日上午,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


▲在主席台就座的领导


会议传达贯彻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有关打击传销的批示精神,分析研判当前广西打传形势,进一步落实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部署下一阶段打击传销工作。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黄日波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他强调,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充分认识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对传销违法犯罪发起新一轮的攻坚战,实现打击传销工作的新突破,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胡焯主持会议。

黄日波指出



▲黄日波同志讲话


我区打传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传销迅速发展蔓延的势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判形势,明确职责,强化措施,抓好落实。黄日波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自治区陈武主席、自治区政法委黄世勇书记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批示精神,持续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要着力构建严密的防控网络。 通过联手织牢“外围拦截网”“宣传防控网”“清查打击网”,提高对外来人员反传销宣传覆盖率,加强对人员流入及体系成员活动的监控,查明传销组织结构、锁定传销骨干人员、掌握核心交易账户,集中力量实施精准打击,形成层层拦截打击的禁传态势。

二是要着力加大反传销宣传的智力投入。 要深入研究传销组织活动特征和内在规律,使禁传宣传直击要害,收到“一语惊醒梦中人”的效果。要研究建立专门针对各层次传销人员的矫治模型,努力提高民众对传销危害的判断力,真正让传销在广西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三是要着力强化基础管理和社会管理。 要提高基础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整合各成员单位数据资源,包括房屋产权登记交易信息、出租屋信息、住建信息等,准确掌握传销团伙、人员、窝点、规模及动态,牢牢把握打击传销工作主动权。要利用法律手段,督促出租屋业主、交通工具所有者、酒店等场所使用者履行管理责任,自觉拒绝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挤压传销组织生存空间。要通过制度的形式,明确民众举报传销活动的奖励措施及奖励幅度,发挥正向激励机制作用,提高民众发现和举报传销积极性。

四是要着力加强部门协作。 各成员单位要立足部门职能,按照已经明确的职能分工,更加注重顶层设计,进一步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和部门协作机制,定期会商,共享信息,积极主动参与打击传销工作,形成部门间的有效联动,强化打击传销合力。


胡焯对打击传销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胡焯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一是迅速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一次打击传销的专项行动。 特别是南宁、桂林、北海等传销重点地区,当地党委、政府以及打传办要立即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整治、重拳出击、严密防控,杜绝在公众场合出现传销分子聚众宣传的现象;侦破一批传销案件,坚决防止传销反弹蔓延。

二是强化打击传销宣传攻势,掀起打传宣传新高潮。 宣传部门要根据职能,组织媒体开展打传宣传;打传办及相关部门要主动对接,提供宣传素材,重点宣传我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打击传销的信心决心和工作措施,让大家明白广西不是传销分子的“天堂”。同时对打传专项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剖析传销典型案例,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认清传销的本质和危害,进一步理解、支持、参与打传工作,形成打击传销社会共治局面。

三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对传销问题频发、群众反应强烈的地方,要发出整改通知书,加大督查问责力度,推动工作落实。

自治区工商局局长、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虹传达了自治区领导对我区打击传销工作的批示,深入分析了当前广西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及存在问题。



▲张虹同志在发言


她指出,近年来,我区以“抓巩固、防反弹、保稳定”为工作目标,坚持严打高压,源头防范治理,突出宣传教育,进一步建立健全“打、防、控、管、教”的长效监管机制,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和反弹。当前,我区聚集型、拉人头等传统型传销活动和因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情况有所减少,没有发生因传销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但是,我区传销活动也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活动方式更具隐蔽性,人员构成更具复杂性,组织形式更具严密性,传销活动日趋复合化,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针对我区打击传销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张虹提出了加强地方立法、压实地方责任、进一步加强打传组织机构建设、组建打传专门队伍、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强化打传工作督查考核力度等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综治办、信访局,自治区高级法院、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教育厅、民政厅、司法厅、住建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法制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通信管理局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自治区工商局、公安厅、综治办、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成员单位汇报了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