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部门“两张清单”精简权力事项比例达60%
28日上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自治区第一、第二批政府部门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情况。目前,自治区政府部门“两张清单”已基本完成编制工作,自治区本级的“清、减、晒”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了推进“两张清单”制度建设工作,自治区注重对所有面向社会公众直接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清理。经过全面清理,64个部门(单位)梳理出现有权力事项5942项,清理后,19个主要是政府内部管理和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行使职权的部门(单位),确定为行政权力“零事项”,45个部门(单位)形成了权力清单。45个部门共明确自治区级保留权力事项2362项,主要实行属地管理的事项2038项,各部门的共性权力事项11项。
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韦运雪:我们把取消、下放和推行权力事项属地管理工作列为重点之一,大力削减不规范不合理的、没有法定依据且不符合改革方向的权力事项。64个部门共清理权力事项3569项,精简权力事项比例达60%。
按照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清权”、“减权”、“晒权”、“制权”的几个步骤,自治区本级的“清、减、晒”阶段已基本完成。自治区政府部门的“两张清单”公布后,近期将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自治区编办网站和各部门网站设置固定板块予以长期公布。
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韦运雪:下一步我们还要建立“两张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和公布权力运行流程,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相关内容。
记者还从会上获悉,自治区已选取南宁、防城港、横县、灵山等4个市县作为试点先行,部分试点已公布“两张清单”。其余12个市已有7个市召开动员会并印发工作方案,其他市近期也将全面启动相关工作。市县政府部门的“两张清单”将于2016年7月底前全面公布。
[责任编辑: 李宸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