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档案局对柳州市档案业务工作进行检查

27.10.2015  11:0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自治区档案局对柳州市档案业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先后检查了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柳州检察院等基层档案工作,并对柳州市档案局开展档案数字化、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机关年检以及档案安全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组指出,“十二五”以来,柳州市档案局领导重视档案事业发展,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档案数字化工作稳步前进,档案编研成绩出彩,机关年检工作扎实,档案安全保管不断加强。检查组强调,“十三五”期间,各级档案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优化档案事业发展环境,稳步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深化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积极推动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的落实,加强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工作,使柳州市档案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柳州市档案局馆长吴码霞表示,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强化自身建设,注重服务民生,努力推进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