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联喜获区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07.11.2014  23:51

日前,自治区残联被自治区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第七批区直机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对自治区残联近年来扎实发展残疾人事业,狠抓单位内部管理,注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和鼓励。

通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自治区残联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得到提高,爱岗敬业、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的风气已形成,环境建设得到改进,单位上下面貌焕然一新。全体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形成了思想政治可靠,业务工作能力强的干部职工集体。

今后,自治区残联将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区直机关工委的精心指导下,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拓展抓党建促发展的新思路,为实现我区残疾人与全区人民一道建成小康,加快我区“两个建成”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此基础上,争创自治区文明单位,使自治区残联精神文明建设和科学化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来源:区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