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原副巡视员冼定同受贿123万余元(图)

14.06.2015  11:36

自治区民政厅原副巡视员冼定同受贿123万余元,一审获刑12年

同学帮买房买车位 他说“没想太多”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蓝锋  通讯员  韦程

6月12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自治区民政厅原副巡视员(副厅级)冼定同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冼定同犯受贿罪,收受贿赂款项合计123.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2年。冼定同和已被判刑的广西福彩中心原主任谭桂安多有交集。2014年1月20日,两人同时被自治区纪委通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与谭桂安颇有交集

去年落马的广西福彩中心原主任谭桂安,曾在2007~2008年,担任贺州市城投公司董事长,冼定同时任贺州市政府秘书长。因城投公司的各项相关业务都要经过冼定同上报给市领导,冼提供了很大帮助,因此谭桂安先后送给冼定同16万元。

谭桂安的证词显示,起初他和冼定同一起到北京开会时,他先后两次给冼现金,每次两万元,以感谢冼在工作上提供的“关照”。2008年下半年,谭桂安得知冼定同准备调到自治区民政厅工作,就向对方表达了也想调到南宁工作的想法,并表示会给活动费。不久后,他又先后送上13万元。

2009年初,冼定同调任自治区民政厅时,谭桂安也顺利追随前往,担任民政厅下属机构福彩中心主任一职。为了继续搞好关系,谭桂安多次给冼定同送钱,共计19万元。这些钱都是两人一起出差时,谭到冼的房间送的。

谭桂安因在贺州和南宁期间的贪腐问题东窗事发,去年12月24日,他被桂林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