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民政改革创新 谱写民生新篇章 ——自治区民政厅2014年度绩效展示

18.12.2014  22:56

2014年以来,我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及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全区民政系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民政改革创新,切实履行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创新相关社会治理体制、提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2014年工作成效

(一)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1.为民办实事项目圆满完成。筹集低保资金52.35亿元,保障困难群众392万,各项指标均超过自治区要求;筹资5.33亿为33.44万边民发放生活补助,每人每月补助金比上年增加34元;筹资8370万元,新建农村幸福院1395个,比自治区要求增加395个;筹资1亿为1051万农户住房投保,并获理赔9807万元。

2.  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比上年提高29元和24元,月补助水平分别比上年提高10元和6元。农村五保集中供水平达月人均329元,分散供养水平达月人均238元。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7.19亿元,救助群众300多万人次。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意见》,开展  “救急难”试点和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复核城乡低保对象280.34万人。建成了自治区、市、县三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得到民政部领导和中央第一巡视组的肯定,在民政部召开的全国会上,广西作了典型发言。

3.  减灾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全区共1084.27万人受灾,各地民政部门紧急转移安置54.18万人,下拨应急和农房恢复重建资金1.78亿元,救助受灾群众近90万人。自治区已下拨冬令资金1151万元,保障灾民冬春生产生活不受影响。评定“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7个,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5个。第一批因灾倒损民房中已开工96.92%,春节前基本可以全部完成。

4.  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行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18家,在南宁启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投资4.54亿元新建和改造一批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养老床位2万多个。全区城市和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均比上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大力推动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全区已建成并运营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达158家。预计全年发行福利彩票70亿元,同比去年增加  22亿元,增幅达46.6%。

(二)相关社会治理创新深入实施。

1.  支持国防军队建设更加有力。筹集下达抚恤补助经费7.03亿元,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定期抚恤金和定期生活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完善了部分优抚对象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推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完成维修改造散葬烈士墓10173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476处。期间边境烈士陵园接待清明祭扫群众8.6万多人次,实现了“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和谐广西”的目标。积极做好新一届双拥模范城(县、区)考评和推荐工作。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技能培训,接收退役士兵13289名,培训士兵7100多名。

2.  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体制创新不断深化。圆满完成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实现了“阳光选举,和谐换届”。探索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站、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四位一体”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新机制。玉林等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创新社区管理服务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社区管理服务政策制度不断完善。南宁等市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取得良好成效。

3.  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平稳推动。创新登记管理机制,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各级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达105个。打破行业协会一业一会局限,允许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大、中、小类标准设立行业协会,允许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完成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16个项目。创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2个。

4.  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快速发展。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在南宁市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志愿者服务记录制度。推进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组织50名专业社工赴“三区”开展服务。

(三)社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1.区划地名工作稳步推进。指导柳州、河池、贺州等市开展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论证和评估,及时向自治区政府呈报了河池市区划调整及靖西、横县等撤县设市的审核意见。抓好乡镇区划调整,完成了32个乡改为镇建制以及21个乡改镇的实地调研和审核论证。完成了钦州市钦南区尖山镇等3个镇撤镇改设街道的审核。扎实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经验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会上作了典型介绍。

2.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全面加强。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相继在南宁、桂林等地举行了免费公益花坛葬集中安葬仪式,安葬骨灰366具;继续在北海市举行骨灰撒海活动,撒放骨灰222具,生态节地安葬方式得到民政部李立国部长、窦玉沛副部长批示表扬。办理婚姻登记49.7万对,办理收养登记1363例,为8.67万人次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了救助服务。

二、2014年工作亮点

亮点一:广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能力建设实现新突破

2014年,为规范全区城乡低保,广西成立了自治区、市、县、乡四级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落实财政编制550个,建立起覆盖全区的核对工作网络。筹措1800万元建立起自治区、市、县三级信息核对平台,并与公安厅、人社等9部门实现了数据实时共享,与10个市的房产部门、11个市的公积金部门签署了联网协议,成为全国继上海之后具有联网功能的信息核对平台。目前,核对信息平台已经完成相关救助委托核对55万多户、149万多人,核出疑似对象16万多人。

亮点二:生态殡葬引领民族地区改革新风

2014年,为倡导绿色低碳、生态文明的葬式葬法,广西相继在南宁、桂林等地举行了免费公益花坛葬集中安葬仪式,安葬骨灰366具,其中在南宁市青龙岗长安墓园举行的花坛葬活动是全国规模最大。同时,广西民政厅继续在北海市举行骨灰撒海活动,撒放骨灰222具。广西生态节地安葬方式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民政部李立国部长、窦玉沛副部长对广西殡葬均作了专门批示。

亮点三:广西建立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自然增长机制

2014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我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等,明确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两年调整一次、由每次每人每月增加10元调整为每次每人每月增加15元;参战民兵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础上每年调整一次,每次每人每月增加10元,逐步建立起部分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自然增长机制。

亮点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创造了好经验

2014年,为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广西在地名普查试点中注重整合资源,强化督查,牢把普查质量关,圆满、高质地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任务,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暨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广西作了典型经验发言。

亮点五:广西自然灾害救助管理迈入信息化的轨道

2014年,广西投入资金803万元,建成了广西民政救灾信息管理和应急指挥系统,将灾情管理、应急处置、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等纳入了数字管理,标志着广西自然灾害救助管理纳入了信息化轨道,有力地推动了广西减灾救灾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