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组织开展慈善法宣传系列活动

14.09.2016  02: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9月1日正式施行,9月5日,迎来了首个“中华慈善日”。为深入学习宣传《慈善法》,自治区民政厅多措并举,组织开展了系列主题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有力推进了慈善法的宣传落实。

一是加强媒体宣传。9月1日,自治区民政厅在《广西日报》、《南国早报》专版刊登了慈善法宣传相关内容,9月7日,在《中国社会报》刊登了韩元利厅长的署名文章,广泛宣传首个“中华慈善日”的意义,并通过公众微信号推送慈善法知识有奖问答,吸引了数万名读者参与,大大提高了社会关注度和认知度。同时,在广西民政门户网站长期开设慈善法宣传专栏,对慈善法进行解读,并动员全区性社会组织运用本组织网站宣传慈善法的相关条款。

二是组织开展“中华慈善日”活动。9月5日,自治区民政厅指导南宁市开展了主题为“以法兴善,助力脱贫”的2016年“中华慈善日”善行威宁公益活动。自治区民政厅、南宁市民政系统、兴宁区人民政府、南宁市慈善总会、社会公益组织和社会各界代表共250余人参加活动。活动发出了“中华慈善日”倡议书,组织爱心企业、社会组织捐赠爱心款物,现场观众踊跃参与,当天共募集善款84.39万元,善款将用于贫困村准脱贫建设项目。

三是深化教育培训。举办了全区民政系统宣传贯彻慈善法培训班,并发送慈善法单行本、《慈善法释义》和《慈善法学习问答》等资料,方便广大民政干部日常学习。同时,为加强基层民政部门对慈善法的学习贯彻,广西民政厅法制处、民间组织管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邀到南宁市兴宁区、桂林市等地开展培训,就慈善法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亮点作了详细讲解,有力促进了慈善法在基层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