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残联联合召开全区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办法视频会

26.12.2015  04:34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5〕12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确保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从2016年1月1日起顺利实施,2015年12月25日上午,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自治区残联联合召开了“全区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办法视频会”,对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进行了动员部署。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张光廷、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黄绪全、自治区残联理事长边疆出席会议。自治区民政厅副巡视员黎伟,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社会救助局、法制处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残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在南宁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残联负责同志,有关科(股)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在各市、县(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张光廷、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黄绪全、自治区残联理事长边疆就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的重大意义,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方面分别做了重要讲话。

  《实施办法》的出台是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残疾人生活保障的坚定决心。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是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法治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践行党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载体。各级民政部门要准确把握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基本标准、申请程序和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实施办法》落实到位。

  

全区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办法视频会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张光廷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