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洪涝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

16.06.2016  15:51
  6月15日,从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自6月15日11时起将自治区洪涝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要求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防御工作。

  14日晚,广西北部部分地区持续出现强降雨,局地出现特大暴雨。气象部门预报,预计16日桂林、柳州、河池、百色、贺州、来宾、贵港、梧州、南宁、崇左、玉林等市的部分地区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并伴有短时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15日,广西气象台更新发布了暴雨橙色预警,据自治区水文局预报,湘江、桂江、蒙江、贺江、西江中下游,龙江及柳江部分支流将出现超警戒洪水。

  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通知,鉴于目前广西多个市、县(区)已出现洪涝灾情,预报降雨影响区将可能发生较重以上洪涝灾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决定自6月15日11时起将自治区洪涝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

  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防御工作,水利、国土、民政等部门派出工作组,现场检查指导和协调帮助当地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各有关市、县根据汛情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灾害防御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