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局举办《食品安全法》培训班

01.07.2016  03:36

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提高广大粮食企业和监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积极性、自觉性,增强保障粮食安全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促进粮食执法依法行政,6月24日,自治区粮食局举办了《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局机关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及各市县(市、区)粮食局、区粮食局各企业及直属粮库、各县中心粮库、各市重点民营企业等部门共计22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国家粮食局粮油标准质量中心王莉蓉总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姜华博士作专题授课。解读《食品安全法》修订情况、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和新食品安全法新增条款、新旧法的对比解读等内容,粮食质量安全与监管的规定。

自治区粮食局杨斌副局长对培训班提出要求:要充分认识学习新《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性,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依法管粮,做好粮食种植环节检测工作,做好收获环节的检测检验工作,做好绿色储粮、科技储粮,保证入库粮食的质量。

通过学习后一致认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确实体现了“四个最严”的要求,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粮油食品监管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不断提升粮食流通监管水平。为保障我区粮食安全、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