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启动双随机抽查工作

30.10.2016  23:05

为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事中事后监管关键环节,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统计局《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6〕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工作意见》(桂统字〔2016〕53号)的精神和工作要求,自治区统计局从即日起对统计调查对象全面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全区有四个市被列为此次抽查的对象。

自治区统计局将以本次检查为契机,探索在双随机中抽取部分单位进行全指标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等情况。自治区统计局将会对抽查的最终结果向各市统计局进行通报,对抽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严重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统计执法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张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