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开会须到定点场所并执行统一标准

14.04.2015  09:16

自治区财政厅制定《广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

开会须到定点场所并执行统一标准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肖世艳

        4月13日,南国早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该厅日前制定了《广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各市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实行资源共享,供各级党政机关举办会议时共同使用,各级党政机关执行统一的会议定点场所目录和相同的协议价格。会议费一直是“三公”经费的大头,《细则》将从哪些方面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节约会议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对《细则》进行了说明

        1  要求

        伙食费标准可明细到单餐

        据介绍,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是指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委托的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宾馆饭店或专业会议场所作为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场所(以下称会议定点场所)。那么,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是如何确定的呢?

        据介绍,要想成为会议定点场所,首先应当具备保证会议所需要的住宿房间、会议室、餐厅以及相关设施。同时,专业会议场所应当具备会议所需要的会议室等相关设施。

        “上述只是前提条件。”该负责人表示,要想成为会议定点场所,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采购的,应先书面报经财政厅批准后执行。确定会议定点场所有五大原则(详见附表)。

        据了解,会议定点场所采购的内容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和伙食费。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间、单人间和普通套房三种类型确定。会议室租金按大会议室、中会议室、小会议室三种类型确定。伙食费标准按每人每天确定或明细到单餐。对于会议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价格,则由具体负责政府采购的各市财政部门,控制在本市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标准范围内。